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协议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签订协议书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写协议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1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丙三方共同合作投资经营不锈钢酸洗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章合作项目
第一条:1、三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甲方内,并挂靠甲第一条方的名义,甲方无偿提供酸洗资质,同时依托…..公司及甲方做不锈钢酸洗的配套经营;
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甲、乙、三方同意共同出资购买甲方的部分土地,并建造厂房,同时按照三方确定的不锈钢酸洗设备标准及规模进行投资构建(具体设备的数量、型号等见附件一);
3、本合作项目分三期完成,其中第一期投资总额约为1500万元,建设一条加工1250mm不锈钢板面的退火炉和酸洗线,xx年8月于之前完成,月产量达到1.2-1.8万吨;第二期投资建设二条加工680mm不锈钢板面的退火炉和酸洗线;第三期投资建设一条加工1500mm不锈钢板面的退火炉和酸洗线。
4、本合作项目期限为xx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章出资及盈亏分担
第二条:第二条:甲、乙、丙三方确认本项目的第一期投资为1500万元,其中甲方出资600万元,占总投资的40%,乙方出资450万元,占总投资的30%,丙方出资450万元,占总投资的30%。
第三条:第一期投资分二期完成,其中第一期为600万元,第二第三条期为900万元,甲、乙、丙三方的投资可按照每一期的总投资的比例进行投资,具体出资额及出资期限如下:1、2、第一期出资:甲、丙三方的第一期出资分别为240万元、乙、第二期出资:甲、丙三方的第二期出资分别为360万元、乙、180万元和180万元,于xx年4月____日之前出资完毕;270万元和270万元,于xx年____月____日之前出资完毕;以上所有出资须汇入甲、乙、丙三方共同确认的银行账户。如第二期的出资期限晚于因购买设备及建设厂房而支付相应款项期限之后,甲、乙、丙三方应按照支付相应款项的期限缴纳相应出资。
第四条:如协议一方或多方未能按时出资或出资不足的,另一方第四条可以以借款形式替其缴足出资,借款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利息,月利息为___%,如另一方不愿意借款的,也可以增资形式缴纳一方未能缴足的部分,出资比例按三方实际缴纳的出资计算。
第五条: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甲、乙、丙三方按照出资第五条比例享有合作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利润每年12底之前分配一次,但须在利润中扣除xx年月日
本《协议书》共一式三份,全体合作人各执一份。
乙方:(签名)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2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利用扬州新扬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商务平台。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合作经营南京绕越高速公路东南段配电房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特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经营人的规范
1: 甲乙双方应尊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维护扬州新扬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对外形象及利益。甲乙双方都应相互诚信,和公司及客户签署的各项协议及各项开支,双方都不可隐瞒。
二、合作经营项目:
南京绕越高速公路东南段配电房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
三、甲乙双方经商定,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 甲方负责本项目货物的制造、设备安装期间所需资金的注入。
(2)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有关本工程的各项工作
(3)乙方必需按计划要求保质保量按照合同及甲方的供货要求
2、乙方:
(1) 乙方负责本项目合同的跟踪、购买标书、编制投标文件和业主签订合同协议书
(2)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有关本工程的各项工作
(3) 乙方应根据工程要求进驻工地组建本工程项目部,及时完成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四、利润分配:
1:甲方按照新扬公司的报价8523150元,按5%的业务费用付给乙方。超出本合同范围的款项,除去安装费、供电局的开支、后公司增加的管理费1.3(原先投标前是1。5现为2.8以及公司一切按合同增加2%的个人所得税和其它用于本项目的开支后。甲、乙双方利润均分。 2:应收款项到达公司账户内,先给所有现在单位的材料科后,甲方应负责按上述利润分配约定及时付款给乙方。
六,解决合同方式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为本项目所有应收款项到账,利润分配完成。
甲方: 乙方: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项目
1.1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项目,总投资为 万元
1.2 合作本项目内容为:1.3 本项目的经营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6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2.1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方式出资(出资方式、评估金额),乙方以 方式出资(出资方式、评估金额)。(出资的方式包括:现金、劳务、客户资金、设备、技术等);
出资方式采用一次性支付,或采用如下出资方式。
第一次, 年 月日前,甲方出资 (出资方式、评估金额),乙方出资 (出资方式、评估金额)。
第二次, 年 月日前,甲方出资 (出资方式、评估金额),乙方出资 (出资方式、评估金额)。
年月日所有项目资金到位。
2.2双方以设备、技术作为出资时,必须经甲方确认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作价,方可作为出资。(评估工作在正式签订协议之前完成)。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3.1甲、乙双方按其出资额占项目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甲、乙双方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项目承担责任,不需以自
己的其他财产(项目投资以外的资产)为对方的投入该项目的利润或亏损承担责任。
3.2甲、乙双 ……此处隐藏4675个字……后的安装调试工作,如因甲方原因(例如经营场地不能落实,公共关系不成熟,经营证照未办理等)造成合作项目无法按期经营后,设备直接返回的,乙方除扣留甲方保证金外,并有权向甲方追讨所有设备的返回装卸、运输及相关费用
5、负责提供整套国内领先、适合当地消费实情的娱乐场所经营管理理念及全套技术设备支持,包括规范的顾客服务、全面的促销方案和现场实际操作流程。并负责根据当地消费实情不断更新调整和完善机器设备。
6、负责指派专人配合经营过程中的机币管理(清算整理和发放)工作,鉴证机台抄表数据和进行分成结算。
第七条 其他共同约定
1.本仪签订后30日内,甲方完成所有的开业准备工作;乙方保证全套机台设备在装修工前3天进场安装调试完毕,并于20xx年4月28日顺利开张营业
2、甲方保证在开张营业前将经营场地的允可方面证照办理完毕,保证经营的正常运行,开业一个月内完善相关证照。
3、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共同投资利益,乙方不得在本合作项目500米以内与新的合作方合作经营,甲方不得在500米以内另外设点经营
4、鉴于整场机台合作的共同利益,甲方不得自行购置或添加放置机中在经营使用,而场内所有机台的营收一律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分成比例结算,否则均视为违约
5、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调换合作项目经营场地位置和更改经营面积,如确实需就更的须征得乙方同意,否则即视甲方违约
6、合作期间,甲方只拥有机台设备的使用权,其设备的所有权仍归乙方所有。因此,甲方不得将乙方设备作为银行贷款抵押或将机台设备转让、出租、出售。并须保证乙方提供机台设备的指派人员的安全(机台如有遗失、严重损坏或被有关部门罚没的,乙方将根据设备的实际价值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7、为确保甲方合作经营的信誉度和避免先期机台设备方面的投资风险,本协议签定后,甲方须向乙方交纳信誉保证金拾万元整。协议期满(如协议期内乙方收回机台投入的全部成本,则必须一次性返还甲方信誉保证金),乙方必须一次性返还甲方信誉保证金(凭乙方开具的收款收据)。
8、本合作项目在经营管理上甲方拥有自主的经营权利,乙方拥有对经营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的义务和权利。
9、协议期满,乙方收回设备,如有新的合作意向,经双方协商,可续签或改签新的合作协议
第八条 营业分成和财务结算
1、本合作项目按照营业总收入(扣除营销优惠支出,以下同)当日进行分成结算,具体分成比例为:甲方得售币营业总收入 65%;乙方得售币营业总收入的35%。
2、乙方指派代表负责币管理工作(管币箱钥匙),并对经营和售币情况进行监督。甲方派收银上岗,收取当天营业额后分成核算完毕(双方代表签定确认),即以每一天为单位,将当日的营业分成对帐并结算完毕,以现金支付。如果延迟甲方须支付乙方3%滞纳金,若甲方延迟三天以上仍未支付乙方所拖欠分成款项的,即视为甲方违约(不可抗力及政策因素除外),乙方有权单位方面撤回机台设备,并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和追讨经济赔偿。
3、经营场所的房租、物管费及对外关系协调招待费,由甲方单独承担,其它因经济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水、电费、人工工资、礼品费等),一切由乙方负担。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6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 事务。
第二条 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2、乙方:出资额为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3、丙方:出资额为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 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 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 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九条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条 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二条 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