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模板 > 转让协议

挂牌转让协议书

时间:2021-09-29 12:06:00 收藏本文
挂牌转让协议书

挂牌转让协议书

在当下社会,协议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协议书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写协议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挂牌转让协议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挂牌转让协议书1

甲方: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

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公开挂牌转让股权一事,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有意出让其所持有的在公司的____%股权,挂牌转让价格为 _____元,并就该股权的出让信息指定甲方为唯一信息发布渠道向外发布。

第二条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并就且仅限于乙方提供的股权出让信息,通过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及报刊或其它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第三条 乙方保证对公开挂牌出让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并保证该股权未被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它担保责任。

第四条 乙方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同意甲方就上述材料按下述第()项所规定的方式发布:

(一)完全地、无保留地向社会公开发布,包括公布本协议项下股权所在企业和或乙方的全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向社会公开发布,但不公布且仅限于不公布本协议项下股权所在企业或乙方的全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第五条 乙方承诺遵守《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并按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第六条 甲方保证在遵守法律和《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的前提下,按乙方的要求和授权发布乙方提供的股权出让信息,向求购方提供乙方提交的材料。

向求购方提供材料包括允许求购方阅读、摘抄、复印相关材料等方式。

第七条 公开挂牌发布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共 ___个工作日。(国有、集体企业产权转让公开挂牌不少于二十个工作日)。

第八条 乙方知悉从甲方处获得的有关求购方的材料,全部来源于求购方,保证对该材料及其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并保证该材料不得被用于除转让该股权以外的其它用途。

第九条 甲方对按本协议的规定公开挂牌及向求购方提供材料,给或可能给乙方造成的纠纷、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公开挂牌期间,甲方负责接受求购方的求购申请。公开挂牌期满,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公开挂牌求购情况。

第十一条 公开挂牌期满,对于本协议项下的股权,有一家求购方表示求购的,乙方与该求购方可以协议成交;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求购方表示求购的,根据《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的规定,协商确定交易方式,并另行签订委托协议,以此交易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和受让方。

第十二条 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寻找受让人、制定谈判方案并参与谈判、制作有关法律文书(合同等),并参与合同签约、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咨询等。

第十三条 在公开挂牌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提出解除挂牌协议或要求撤销挂牌。发生特殊情况,乙方坚持要求解除挂牌协议或撤销挂牌的,应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书面批准文件,向甲方申请解除挂牌协议和撤销挂牌,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或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向人民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挂牌转让协议书2

甲方: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授权委托人: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求购在甲方处挂牌转让的企业股权一事,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有意求购在甲方处挂牌转让的____________公司的____________%股权,该股权转让挂牌价格为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并就且仅限于乙方提供的股权求购信息,向转让方转达。向转让方提供材料包括允许转让方阅读、摘抄、复印相关材料等方式。

第三条乙方保证对求购该股权事宜,已经乙方有权机构作出决定,求购意图明确、合法、有效。

第四条乙方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第五条乙方承诺遵守《XX市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并按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第六条乙方知悉从甲方获得的有关本协议项下股权及其转让方的材料,全部来源于转让方,保证对该材料及其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并保证该材料不得被用于除求购该股权以外的其它用途。

第七条乙方保证本身具有受让本协议项下股权的资格和其它资质条件,并提供资信承诺。

第八条甲方对按本协议的规定向转让方提供材料,给或可能给乙方造成的纠纷、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在求购活动中发生的资料复印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向人民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挂牌转让协议书3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主办报价券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丙方:(副主办报价券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鉴于:

一、甲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的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 ……此处隐藏961个字……求的内容和格式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如董事、监事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告知并要求新任董事、监事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十九)董事长不能正常履行职责超过三个月的,甲方应及时将该事实告知乙方。

(二十)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法律限制转让期间不得卖出;甲方应将新任及离职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其持股数量及时告知乙方。

(二十一)甲方股东挂牌前所持股份在进入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报价转让前,甲方应提前三十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申请。

(二十二)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问询、调查或核查,不得阻挠或人为制造障碍,并按乙方要求办理公告事宜。

(二十三)甲方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

1、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发生或预计发生重大亏损、重大损失;

3、合并、分立、解散及破产;

4、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5、重大资产重组;

6、重大关联交易;

7、重大或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诉讼、重大仲裁、重大担保;

8、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权的大股东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9、董事长或总经理发生变动;

10、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正常经营活动受影响;

11、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调查或受到行政处罚;

12、涉及增资扩股和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项。

第三章 乙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五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具备报价转让业务资格,具有协会颁发的报价转让业务资格证书。

(二)具有符合《试点办法》规定的从事报价转让业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三)勤勉尽责地履行主办报价券商职责。

第六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的规定,终止甲方股份的挂牌报价,并报协会备案。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的公司挂牌前股东所持股份进入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报协会备案。

(三)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指导和督促甲方真实、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四)乙方有权对甲方披露信息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乙方可对甲方拟披露或已披露信息的真实性提出合理性怀疑,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调查。

(五)甲方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

1、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

2、暂停解除其股东股份的限售登记;

3、向协会报告。

第七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乙方应依据《试点办法》、《推荐挂牌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主办报价券商职责,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依据《推荐挂牌规则》的规定,向协会推荐甲方股份挂牌报价并进行备案。

(三)对甲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辅导,使其了解《试点办法》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

(四)代理甲方及时办理新任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所持公司股份的冻结手续,办理离任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所持已解除限售登记公司股份的解冻手续。

(五)乙方及其专职信息披露人员不得泄露尚未披露的信息,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尚未披露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六)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丙方,并将主办报价券商业务转移至丙方。

第四章 丙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 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其在本协议中对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全部转移至丙方,由丙方担任甲方的主办报价券商。

第九条 丙方享有在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承接其主办报价券商业务的权利,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做好业务转移的准备工作;

(二)按照协会规定程序承接乙方主办报价券商业务;

(三)完成业务转移后,与甲方协商选择另一家报价券商作为甲方的副主办报价券商,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并报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五章 费用

第十条 甲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

(一)委托备案费( )元;

(二)乙方代收的备案费()元;

(三)乙方代收的信息披露服务费()元/年。

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为()。

第十一条 甲方股份终止挂牌报价的,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不予返还。

第六章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二条 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甲方、乙方应协商选择另一家报价券商,约定其为甲方的副主办报价券商,重新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

重新签订的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应由甲方和乙方分别向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签订,如因相关规则进行修订或颁布实施新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而导致本协议相关条款内容与修订或新颁布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内容相抵触,本协议与之相抵触的有关条款自动变更,以修订或新颁布后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相关内容为准,其他条款继续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本协议。

第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自动解除:

(一)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决定不予备案的;

(二)甲方股份终止报价转让的。

第七章 免责条款

第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一方损失,其他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发生不可抗力时,三方均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八章 争议解决

第十七条 本协议项下产生的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一)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本协议规定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或存在未尽之事宜,甲、乙、丙三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报北京市人民政府、协会各一份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挂牌转让协议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