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荐】供销合同集锦七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销合同7篇,欢迎大家分享。
供销合同 篇1甲方:xxx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所产的全部煤渣出售给乙方,具体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取暖期内所产煤渣出售给乙方使用,并保证煤渣中无其他杂物。
二、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煤渣费用人民币:元整(¥:00元),甲方不得加价和收取其他费用。
三、甲方保证及时将煤渣运送到指定地点,乙方保证按时把煤渣运走。
四、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煤渣转售给他人,若发现甲方转售给他人,甲方按乙方所交费用的两倍付给乙方并退还乙方费用。
五、合同期限为20xx年x月15日至20xx年x月15日。
六、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销合同 篇2甲方:(全称)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甲方 ,项目部购买材料,经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和价格
1、乙方供砌筑粘结剂,价格元/T(不含税),规格为50kg(±1kg)包装,用量根据工地实际需要。
2、乙方供岩砂晶,价格/包(不含税),规格为25kg(±1kg)包装,用量根据工地实际需要。
3、乙方供地面陶粒,价格/包(不含税)。
4、乙方供益胶泥,价格元/T(不含税),规格为25kg(±1kg)包装,用量根据工地实际需要。
第二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 交货时间:根据工地实际情况
2、 交货地点:
3、 交货方式:交货地点现场交货,以甲方材料员或收料人的收料单为准。
第三条:结算及付款方式
第四条: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工程完工后自行作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销合同 篇3需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购销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苗木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单价等,见下表:双方在签署合同后,至乙方发货前,若甲方需增减采购数量,甲方应在合理期间内,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变更采购数量及品种等,订立补充协议。本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实际结算价款按验收数量计算。
二、采用定金、预付款方式。
1.方向方支付定金元;
2.方向支付预付元。
三、供应苗木材料的时间、地点、运输:
1.供应时间:采用以下方式
(1)甲方采购现场,即时自行提货;
(2)按甲方采购计划分批次供货。乙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向甲方提供上述苗木材料,具体交货日期由甲方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确定,但必须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
2.交货地点及运输:
(1)运输到甲方指定的施工地点;
(2)方负责苗木材料运输;
(3)运输费方承担。
(4)其他。
3.装卸费:方承担装车费,方承担缷车费。
四、苗木材料验收标准、验收方法:
1.验收标准: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苗木材料除达到上表中的要求外,还应满足如下质量要求:
(1)植株强壮、完整、树杆挺直、不偏冠、不脱水、无病虫害;
(2)土球标准;
(3)截枝标准;
(4)包装标准;
(5)其他。
2.验收方法:
交货时,按上述质量要求现场验收苗木材料数量、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采用以下办法处理:
(1)甲方采购现场自行提货,即时验收;
(2)甲方拒收退货;
(3)乙方无条件重新发货更换;
(4)甲方现场折价;
(5)其他。
五、付款方式:
本合同苗木材料单价包括苗木材料款及其起挖、包装、检验检疫费、
采用以下付款方式:
1.甲方采购现场即时验收,确认合格后,钱货两讫;
2.双方在甲方施工地验收确认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苗木材料款;甲方日后向乙方支付%的苗木材料款;甲方日后向乙方支付%的苗木材料款;余下%的苗木材料款甲方日后一次性付清;
3.其他。
六、责任:
1.苗木材料运输至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验收前的责任,均需由方负完全责任。
2.甲方不得拒收经验收合格的苗木材料,否则无条件向乙方承担付款责任。
3.甲方未按时支付经验收合格苗木材料款的,每日按需付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等供应苗木材料,从而不能满足甲方施工工程要求的,甲方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当双方不选择现场折价条款解决问题时,乙方无条件自行取走苗木材料并按未履行部分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规格和时间及时供应苗木材料,造成甲方人工、机械、材料、拖延工期等其它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
6.甲方、乙方因不可抗力(如:瘟疫、战争、强震、冰雹、狂风、洪水等)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责任,并及时告知对方。
七、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此处隐藏11319个字……(5%)。
第十一章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终止
第一百零一条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被充的建议。该项建议由一方以顺序编号的修改通知书向对方签发,修改通知书副本经对方签署人会签后退还给修改通知书签发一方。如果双方共同认为该项修改会对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有重大影响时,供方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14)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效。将修改后的有关部分抄送原合同有关单位。
第一百零二条 如果供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需方将用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15)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人作为修正,如果认为在(15)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需方将保留暂停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分权利。对于这种暂停,需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供方负担。
第一百零三条 根据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如果需方行使暂停权利后,需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方支付暂停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由预付给供方的暂停部分款项索回。
第一百零四条 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因需方原因要求对合同设备进行重大的变更和/或要求增加超出附件二以外的范围,需方应考虑供方的设计和生产周期及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变化;供方接到需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充分考虑需方意见,与需方一起尽早完成合同修改。
第一百零五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供方和/或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暂停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第一百零六条 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需方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30%)并赔偿供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七条 因供方原因而不能交货,供方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30%)并赔偿需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 如果供方破产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需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按其给出的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执行经过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第一百零九条 若第一百零八条中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需方有权从供方手中将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作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供方的现场房屋中迁出所有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已属需方,供方应给需方提供全权处理并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需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对供方的任何索赔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百一十条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破坏、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第一百一十一条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3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第一百一十二条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第十三章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一百一十四条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到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如仍不能解决,可提交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一百一十五条 仲裁则地点为_________。
第一百一十六条 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仲裁截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一百一十八条 在进行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项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
(2)本合同取得审查单位(电力工业部成套设备局)审查(加盖合同审查章);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之日并货款两清止。
第一百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正本6份,副本40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2份,副本18份。审查单位正本2份,副本4份。
第一百二十一条 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二条 供方须将本合同供货范围中主要设备分包商的名单提交需方予以确认,供方应从被需方确认的名单中选定最后分包商并通知需方。分包商一旦选定,供方不得擅自改变。供方应对分包商的过失、疏忽和/或其它任何违反合同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一百二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合同设备”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四条 合同双方应指定2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生效后的2周内通知对方。
第一百二十五条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六条 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第一百二十七条 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第一百二十八条 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需方(盖章):_________ 供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