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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施工合同锦集六篇

时间:2021-10-11 05:05:57 收藏本文
【精选】施工合同锦集六篇

【精选】施工合同锦集六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施工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施工合同 篇1

星海湾1号工程施工补充协议

甲方:福建星海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乙方:********* 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称“乙方”)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星海湾1号(1#、2#、3#、5#、6#~13#、15#~18#、商业一~商业六 楼及地下室)工程。

2、工程地点:平潭县**镇上楼村。

3、建筑面积:规划建筑面积218392.54㎡

4、建筑结构:框剪结构。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工程承包范围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纸和相关资料,具体包括如下:

1、单体土建工程(不含花岗岩、入户门等)。

2、单体水电工程:给水以入户阀门〈含阀门〉为界;雨污管道以出外墙第一个窖井为界(暂按出外墙1.5米计);电力以电表箱为界〈不含箱〉。

3、各专业工程在单体内的预埋(电力、弱电、安防智能化系统的预埋管出外墙第一个手孔井为界(暂按出外墙1.5米计),管内应设置铁线并保持管内畅通)。

第三条:工期

1、开工日期:自20xx年*月*起计算合同工期。

2、合同工期:各幢的合同工期分别为 ***个日历天(含法定节假日)。施工进度计划控制点如下:

以上各施工计划控制点在完成后,由乙方报甲方及监理方确认,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若未出现下以下工期顺延的原因造成控制点时间延迟,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迟一天,按每日合同总价的万分之*计算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当期工程款中抵扣。

3、工期顺延: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

①非乙方原因施工用水用电连续停止供应8小时以上。

②省、市气象台发布红色天气警报及其以上。

③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

④不可抗力(按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第39条约定)。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或以上。

第五条:有关材料价格、专业(专项)工程等计价的约定

1、钢筋、水泥由甲方确定品牌乙方自购,按总量包干计取,今后不再调整(因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引起的除外)。钢筋(含马凳筋、拉结筋等)用量和水泥用量详见双方核对确认后的工程量清单(附后)。

钢筋、水泥的预、结算价按以下约定执行:

①钢筋预算价暂定按约定的品牌在20011年*月份《福建工程造价信息》福州市**区20xx年*月钢材主要品牌价格(以下简称信息价)中公布的价格计取(分线材、Ⅱ级钢〈Ф10、Ф12、Ф14、Ф16-25〉、Ⅲ级钢〈Ф10、Ф12、Ф14、Ф16-25〉等规格)。工程结算时,钢筋预算价按使用品牌自基础垫层施工月份开始至主体结构封顶的月份为止(地下室工程至顶板完工月份为止,上部工程从底层主体结构施工月份开始至主体结构封顶的月份为止),期间各月份信息价的平均价与基期20xx年*月信息价进行比较,若差价在±3%以内(含±3%),则钢筋结算价不作调整。若超过此约定范围时,则超出约定范围部分按实调整,增减调整部份仅计取综合管理费和税金。

②水泥预算价按约定的品牌在20xx年*月份《福建工程造价信息》福州市**区20xx年*月水泥主要品牌价格(以下简称信息价)中公布的价格计取(分袋装32.5R、42.5R和散装水泥42.5R三种)。工程结算时,水泥预算价按使用品牌自基础垫层施工月份开始至主体结构封顶的月份为止(地下室工程至顶板完工月份为止,上部工程从底层主体结构施工月份开始至主体结构封顶的月份为止,装饰工程从装修开始月份至装修结束月份为止),期间各月份信息价的平均价与基期20xx年*月信息价进行比较,若差价在±3%以内(含±3%),则水泥结算价不作调整。若超过此约定范围时,则超出约定范围部分按实调整,增减调整部份仅计取综合管理费和税金。

2、甲方定价定品牌的主要材料或项目,施工时遇市场价格变动或甲方调整品牌的,其实际价格或

最终品牌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结算时其差价部分可按实调整(工程量除因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增减外,均按甲方双方共同确认的清单执行);

3、甲方只确定品牌、规格的材料,该项材料的预算价格参考20xx年*月份《福建工程造价信息》福州市区材料信息价并结合市场询价取定包干。安装工程材料的预算价格参考《20xx年福州市安装工程材料价格(1~6册)》并结合市场询价经双方确定。

4、没有指定品牌的材料,乙方在采购时应先报送材料样品经甲方认可,否则视同乙方认可将对该材料不予计价,结算时甲方亦不予计算,同时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违约责任。

5、所有材料的原价及其运杂费、损耗费、采保费、运转费、检验试验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均已包括在包干总价内,不再另行计算。

6、除钢筋、水泥及甲方定价定品牌的主要材料或项目外,其他材料价格的涨跌变动风险均已考虑并包括在包干总价内,施工过程材料价格的涨跌变动均不调整。

7、入户门及消防、人防、通风、安防智能化等专业(专项)工程暂未列入本包干价中(单体内预埋已含在本包干价内),该专业(专项)工程由甲方与乙方另行签订专业(专项)工程施工协议或三方合同。

专业(专项)工程的计价程序为:含税工程造价=[专业(专项)工程直接费+配合费]×(1+综合管理费费率)×(1+税金3.381%),专业施工班组应向总包单位缴纳的税金、保险等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直接费内,配合费按如下标准计取,乙方综合管理费费率(包括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其他费用)按**%包干计取,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对上述专业(专项)工程,乙方必须严格按甲、乙双方签订的专业(专项)工程施工协议,自觉、主动的与专业(专项)施工单位签订协议并承担总包管理责任。乙方的总包管理责任包括且不仅限于以下职责:

①统筹管理、协调各专业(专项)工程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生生产、质量保修等工作; ②督促各专业(专项)工程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组织方案,统筹安排专业(专项)工程施工单位的生产、临时设施;

③按时支付工程款项;组织各专业(专项)工程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各专业(专项)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统一管理、汇总归档并报送相应管理部门。

④专业(专项)施工单位的任何违约 ……此处隐藏9346个字……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 结算

第二十二条 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 工程进度

第二十三条 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 施工

第二十四条 乙方指派_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六条 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七条 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八条 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九条 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三十一条 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二条 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三条 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___元/日,电费_____元/日,煤气费_____元/日,电话费_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 验收

第三十四条 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十五条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

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六条 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验收,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章 保修

第三十七条 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每逾期一日,应当支付对方_____(100元-500元)的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四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二条 甲方违反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 其他

第四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种途径解决:

(一)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地 址:_____ 地 址:_____

电 话:_____ 电 话:_____

邮 编:_____ 邮 编:_____

日 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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