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品】施工合同集合10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施工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合同 篇1一、实习概况
经过为期5天的实习,我们通过工程实例进一步也更真实的了解了合同的重要性,同时,也让我们对招标、投标过程更加清晰。这五天的实习也验证了那句俗话“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的道理。
实习地点:xx公司
实习时间:20xx年一月14日--一月十九日(一周工作日)
二、实习内容
在老师的协助和几位同学的合作下,我们找到了所要实习的单位,xx公司,工程师拿出一摞摞厚实的文件,我们也就开始了我们的实习生涯,一部分是招标文件,令部分是甲乙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我们的学习也就围绕着两部分开展了。一部分是招投标,另一半则是合同。下面就本次实习的重点得以如下汇总。
模块(一) 招投标
一、招标文件基本框架:
第一卷: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格式,工程预算书
第二卷:图纸
第三卷: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四卷:投标文件格式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商务标: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开标一览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授权委托书,5、投标保证金,6、已标价预算书,
7、项目管理机构,8、资格审查资料,9、其他材料;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
三、投标有效期与投标保证金
1、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不退的保证金用于支付代理招投标费用。
★注意:a、投标应自须知条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b、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四、资格审查资料
————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质条件、业绩、信誉、技术、资金等
多方面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近年财务状况表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五、评标办法:
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投标函盖章签字、投标文件格式、报价唯一,招标控制价;
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资质等级、项目经理、生产许可、财务状况、信誉要求、履约历史;
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工期、工程质量、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已标价预算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技术标准和要求。
六、投标须知说明
————资金来源、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方及合格的投标人、投标费用等名词的解释说明。
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邀请函、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及格式、技术说明书、投标文件格式、评标标准、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
2、投标文件的编制中主要内容:编制要求、投标文件构成、投标文
件格式、投标货币、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证明投标方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截止期、迟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七)开标与评标
1、开标、评标
(八)授予合同
1、合同授予的条件、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招标代理服务费。
模块(二)合同管理
一、合同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承包人、发包人、使用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合同生效。
二、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开工延期开工: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的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未答复的,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的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承包商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给予回复的,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2、竣工验收:
(1)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反之,未提出的,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递交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的,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强行使用,任何质量问题,发包人负责。
(2)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
施工合同 篇2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陕西三原大庆建材有限公司商品商品混凝土商 ……此处隐藏14716个字……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10%违约金.
6、凡本合同中所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的合同款中予以扣除。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或通讯阻碍排除之日起10天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交当地商会或其它权威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文件方可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的三天内,乙方应全部撤离施工场地。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方式,因未及时退货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1、本合同一式四份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违约金由甲乙双方根据一方违约可能导致对方损失进行评估而自愿设定,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一方不得以违约金过高而要求法院予以削减。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施工合同 篇10合同风险控制培训心得 作为一名工程采购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牵涉材料采购合同、设备采购合同、设备租赁合同、施工合同四大合同,合同条款制作非常关键与重要。7月3日上午公司组织了合同风险控制的培训,通过律师静态与动静的进行分析,使我从合同的制作到合同履行有一个更深刻认识,结合律师的培训的内容,我认为以后在采购合同、设备租赁合同、施工合同,应注意以下五条:
一、合同审查:
1、认真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与资信能力。
a、首先要查看对方的三证是否参加年检以及证明资料,确认一般企业的民事主体资格,了解其经营范围,审查企业的法定资质、资格、许可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成功案例、用户意见表。
b、其次了解公司内部机构,是否具备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同时也要审查签约人的资格,查看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证明,了解对方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时效性。
c、对于金额大的交易,还应到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能力,以及对供应单位现有客户及以往交易证明(业绩)进行考察以及厂家现场考察,施工单位应进行成功项目实地考察以及用户情况了解。
2、认真审查合同是否有效,履行是否存在法律障碍
合同交易(或合作)事项本身是否合法有效;合同的具体条款是否合法有效;合同内容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合同文件签署(包括授权委托)是否有效;保障合同及条款的有效性(必要时可通过裁判获得强制实现力),防范因存在法律障碍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承担责任。
二、合同签订
1、争取合同起草权
一般来讲,合同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权。起草一方的主动性在于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认真考虑写入合同中的每一条款,斟酌选用对己方有利的措词,更好地考虑和保护自己的利益。
2、用词要严谨
签订合同对合同条款要认真推敲,防止发生歧义和误解,要做到字斟句酌、
反复推敲,不要在合同中用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词句或多义词,而且要注意合同的条款有无重复,或者前后是否自相矛盾,以免使对方有钻空子的机会。
3、尽可能的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a、采购合同内容应尽可能具体、明确、可操作。(质量、数量、价格、发票、相关证明书等)如进口产品必须提供报关单。我方取得的,能否满足需要。我方应履行的,是否存在困难与障碍。交易内容实现的具体流程,应条理清晰、期限明确,并能彼此控制。
b、实现我方合同目的的核心条款(如产品明细、付款条件、运输方式、质量标准、工程量、技术条款、商务条款等条款)是否明确、可控。
c、合同履行的流程、期限是否清晰,能否保障交易内容的实现;是否存在由对方单方控制的风险。
d、履行相应义务后,确认是否能取得相应证据(明确到经手人)。
e、如施工合同目的实现的各个重要阶段,可能发生的对方违约、工期、安全事故、意外事件,付款条款、商务条款、技术协议、现场施工(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相关技术等)是否约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风险分配和约定解除权。 f、是否需要增加相应的一般条款(如生效条件、质保金条款、安全保证金条款等);
g、使用标准文件订立合同的,应充分考虑我方的履行控制能力范围。
h、无论是采购合同还是施工合同或者其它合同,在不能解决情况下,为确保自己权利应该编写最利于公司的法院起诉。
三、合同履行控制
1、严格依合同约定履行,并注意主体的一致性,订立合同的主体应当与履行合同、承担责任的主体保持一致。一方代为履行,另一方代为接受履行的,应办理并保留相关手续与资料,以及合同签订前后所有通信内容的保留。
2、对方的履行我方及时了解、检验。
3、我方的履行,保留证据;要求对方及时确认(确认人的明确)。
4、根据履行需要,应该及时的通知、告知、协助。
5、合同如有变更,应及时办理确认并告知相关人员。
6、对方发生违约时,及时主张权利、催告履行;行使抗辩权。
7、遇有特别事件或重要事实,协商解决之同时,保存证据。(找律师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
8、无法协商时解除合同。
四、充分重视法律,运用法律自我保护
合同一经双方签订等于承诺,同时具有法律效力。对违约行为无法协调,要及时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合同欺诈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损失。
五、合同管理意识
1、风险意识:认识到合同事务中存在风险,保持警惕,不可疏忽。
2、法律意识:依据法律处理合同事务,保护自身合同权益;而不仅仅是依靠工作习惯、人情、常理、观察、了解对方等。
3、合同意识:重视合同的签定,并依据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事务,保障合同权益。
4、证据意识:在处理合同事务的过程中,注意收集、保存相应证据,防止发生争议时,有关重要事实无法证明。
5、时效意识:及时、尽快的行使合同权利;防止时效超过,以致发生失权后果。
这次培训虽然时间不长,但是让我受益匪浅,让我在今后的工作中时刻提醒自己注意采购合同的风险防范,提高法律意识,降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