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品】劳动合同7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动合同 篇1不签订劳动合同后果有哪些?
目前还有不少单位为了逃避对劳动者的责任,而不与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那么这样做就能避免单位的责任吗?答案是否定的,那不签劳动而合同后果是怎样的呢?小编马上为大家介绍相关知识。
一、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
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二、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三、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单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员工承担为违约责任(如违约金等)。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四、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单位必须对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是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现形式之一。
如果没有签订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和法律责任,单位就难以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是否已对其主张的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从而有可能不被认定为商业秘密。这对企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五、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六、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用人单位以为不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就能免除自己的责任,这样的想法是错的。只要劳动者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单位就要对劳动者负责。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 篇2 实习期是什么意思实习期是指在校学生充分结合自己的理论知识,参加社会实践工作,以充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适应能力的一段时期。它有助于学生将来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职业;或是提前熟悉即将就职单位的基本情况,给本人和聘用单位相互熟悉、了解的机会。实习期也指,想达到某种实战效果或技能,但是不太熟悉或熟练,通过实践和学习这个阶段,达成预期的目的。
实习期一般为约定工时的90至180天,但这段时间根据个人的实习情况,或单位组织的不同也有所不同,尤其像医疗行业尤为特殊,一般实习期最少为半年,长的有时会超过一年半时间。
关于实习,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伤害事故,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以雇佣关系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由学校基于与单位之间的实习合同的相关约定主张权利。
实习期只适用于在校学生。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保险或最低工资的限制,故意与符合劳动者资格的非在校学生签订实习协议,这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实际上即便签订实习协议,用人单位和非在校学生也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作为用人单位,应该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或与实习生、实习生所在的学校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实习生的实习时间、工作时间、实习费、实习内容等细节。同时用人单位可以为实习生购买商业保险,避免实习过程中发生因工受伤后产生经济赔偿纠纷。
实习期间实习生须努力并且注重实践。
实习期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是劳动者。学徒和实习不属于劳动,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所以实习期间和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合同关系,现在还是学生的实习者,要等你毕业后才能和单位缔结正式的劳动合同关系。
(一)我们再来看看学徒工、实习工和试用工的不同:
1、试用工需要有上岗资格证书,学徒、实习人员不需要资格证书,通过学徒、实习才能取得上岗证书。
2、试用工需要独立完成单位的生产任务,学徒、实习人员不能独立操作,只能在师傅指导下操作,所完成的工作质量由师傅负责,完成的数量属于师傅的工作量。
3、劳动者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到六个月,学徒期、实习期为一年到三年。
4、试用工有劳动报酬,工资标准为同工种工资的80%,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学徒、实习没有工资或者只发适量的生活费。
5、试用工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围,学徒和实习属于职业教育法调整的范围。
(二)学徒工、实习工的法律特征:
1、学徒、实习不属于劳动关系,属于职业培训关系。只有学徒、实习期满,符合用人单位录用条件,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劳动合同,才能确立劳动关系。
2、建立学徒、实习关系的目的,旨在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受训者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的培训要求,是决定能否建立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
学徒,是一种传统职业培训方法。过去的各种专业技术人员都是通过学徒学到的知识和技能。不仅木工、瓦工、电工、车工、钳工、铣工、焊工需要学徒,就是许多著名的老中医、戏剧表演艺术家、画家、设计师也都没有学历只有学徒经历。现在在戏剧届、曲艺界、武术届还是必须举行拜师仪式,师徒关系非常重要,说不上是谁的徒弟,本行业就不 ……此处隐藏6287个字……标。
第十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遵守安全生产、安全经营的规定,保守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秘密。
第十一条、爱护设备和工具,并对所使用的设施和工具进行必要的维护与保养。
五、工资待遇
第十二条、工资:甲方为乙方提供人民币 元/月的工资,并按乙方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评定,以及当地生活物价变动和本企业经营效益,适当调整乙方工资。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时间为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确定报酬.实行计件工资的,按计件付酬.)
第三条、工作时间:每天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
第四条、休息休假
(一)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工时制度,安排乙方休息时间。
(二) 乙方享有法定的节日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假。
六、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乙方享受福利待遇的前提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以公司利益为重。
第十四条、甲方和乙方根据事先商议,甲乙双方按照约定比例并按国家和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保险。
第十五条、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或终止
第十六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 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二)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 有贪污、偷窃、赌博、打架斗殴等行为,
(五) 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乙方出现前款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及轻重,对其给予违纪辞退或开除处分。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 甲方未按劳动协议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甲方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的,严重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合同期内乙方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并按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协议,但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
(一) 乙方患病或非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
(三) 劳动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二十三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产生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经济赔偿。甲方擅自解除本协议的应赔偿乙方 元; 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的应赔偿甲方 元。
第二十四条、劳动协议期满或者当事人决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协议既行终止。
八、其他约定: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的其他约定(保密约定):
第二十六条、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7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注册地址
第二条 乙方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 月 日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项目经理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河南省范围内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合格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原则上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甲方可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每周休息日为周日。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每周单休制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15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1800元。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一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二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五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八、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六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
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河南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