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模板 > 劳动合同

【实用】劳动合同七篇

时间:2021-09-28 16:06:12 收藏本文
【实用】劳动合同七篇

【实用】劳动合同七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劳动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劳动合同 篇1

摘要:《劳动合同法》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重要的立法工作之一,其对于维持市场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良好的劳资关系、充分发挥劳动力的价值、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等方面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所以,针对当前《劳动合同法》,对其立法宗旨进行分析,能够为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更好的在《劳动合同法》的引导下进行企业人力等方面管理发挥重要的引导作用。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理念基础选择分析

一、《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确立的理念基础分析

1.倾斜保护。《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的确定是在一定的理念指导下进行的,那么对于我国《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发挥指导作用的最为重要的理念则是我国对于劳动力的倾斜保护。《劳动合同法》作为我国社会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存在的最为主要的目标则是能够通过建立和谐、良好的劳资关系对于社会的平衡和良性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那么,从这一方面而言,我国在制定《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为了能够保证相对于企业管理者而言的弱势群体的利益,会采用政策性倾斜的方式对《劳动合同法》相关内容的制定发挥指导作用,以此通过向市场劳动力的倾斜解决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带来的一系列的不平衡的问题和现象。但是,现今我国将倾斜保护贯彻到《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确立的过程中,出现了其外延性较小、适用性不足的问题。一方面表现在《劳动合同法》未对家庭雇佣和个人雇佣等作出明确的合同规定和限制;另一方面则是对临时工、承包工等方面劳动关系的确立则是忽视的,对这部分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则是出于灰色地带,由此带来了一系列的劳动纠纷问题。而对于以上的问题来讲,《劳动合同法》作为调节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关系、劳资关系等的重要法律杠杆,其立法宗旨的进一步确定应不断贯《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主题双方责任和义务以及身份角色等多方面的确定,以此不断提高《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2.利益兼顾。我国对于《劳动合同法》的性质界定与民事法律的性质界定是一一致的,我国市场经济在践行《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不能违反《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这是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存在的基本原则的规定。基于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过程中,我国对于《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的界定是从基于保护劳动者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作为基本出发点而进行的。如果,现行的劳动制度和劳资关系确立方面对雇佣劳动者的权益无法得到程序化的、正规化的保护,那么不仅会降低劳动者劳动福祉的获得感,而且同时也会损害劳动者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这样对于我国《劳动合同法》存在和践行来讲是一种严重的亵渎。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在进行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过程中,对于其宗旨的确立始终秉持利益兼顾的理念。一方面则是表现在相对于市场经济体制中的管理者、核心技术人员等而言,普通的劳动者属于弱势群体。这部分劳动者不管是在劳动技能还是在社会地位以及福利报酬等方面都存在与较为弱势的地位。所以,《劳动合同法》始终保护普通劳劳动者的权益。另一方面为了坚实的贯彻公平的原则,对于隶属于雇佣者的管理者而言,对于其劳动利益的保护更多的是强调其责任和义务的承担,《劳动合同法》明确界定这部分人员不能够随意的违法签订合同,随意的跳槽,以此避免给雇佣方带来不良的发展影响。以此,基于以上两方面分析的基础上,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的确立需要坚持贯彻利益兼顾的理念,能够对雇佣方和劳动者的双方权益进行合理的取舍和系统化的、正规化的保护,力图能够在雇佣者和劳动者之间建立一种有效循环的利益关系。

3.坚持法治。《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对于倾斜保护和利益兼顾理念的贯彻最为基础性的则是对于法治原则的贯彻,坚持法治是保证《劳动合同法》权威性和法律性的重要指导原则。那么,基于当前我国《劳动合同法》坚持法治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则是,立法宗旨的确立导致拉动合同出现无效的范比较大。如,现今存在的大量的企业、个体户等市场主体凭借着欺诈、胁迫等不良操作手段威胁劳动人员签订或更改劳动合同。这些不良现象的出现并不能够否认现今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改进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由于劳动合同签订的数量逐年的上升,导致在合同认定的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劳动合同无效的现象,这就违背了《劳动合同法》治的基本原则。所以,在坚持贯彻法治原则的基础上,我国《劳动合同法》宗旨的选择和变更应明确规定劳动者应充分的自主权力撤销劳动合同的相关范畴内容,以此从法律的角度保护劳动者自身的权益。

二、我国《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的选择分析

1.立法宗旨确立中的“单保护”和“双保护”之争。我国在多次的《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确立和修改的过程中,一直处于争议过程较大的则是“单保护”即对普通劳动者单方面权益的保护和“双保护”对普通劳动者和雇佣者双方的.权益保护。但是,我国在确立《劳动合同法》和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基于倾斜保護和利益兼顾理念的双重分析的影响基础上能够在劳动者和雇佣者之间建立一种平衡和谐的劳动关系。而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对于倾斜保护理念的践行,并不仅仅只是单纯的对普通劳动者的权益进行保护,而所谓的双保护的相关合同法的确立也并不是将劳动者处于更加弱势的地位。所以,在立法宗旨的选择中,我国普通的劳动者的数量处于大多数的位置,但是能够在单保护和双保护之间掌握一个平衡的点,能够做好其统一使用和分离使用的科学性,立法宗旨的确立不应将单保护和双保护两者放置在完全敌对的状态,两者之间统筹兼顾、协调配合关系的建立对于《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的确立及贯彻执行起着非常重要的内容。

2.《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中“应然”和“实然”的选择分析。《劳动合同法》宗旨在确立的过程中存在着基于理论和现实的两方面选择,首先如果合同立法宗旨是基于理路分析而言,那么其应该是一种“应然”的选择,而如果《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是在基于现实状况的基础上而进行,那么其应该是一种实然的选择。但是,对于《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的确立而言,其需要在应然选择和使然选择之间确立一种平衡的关系,以此才能够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过程中真正做到有根有据、但又不会丧失法律一贯所倡导的自由和公正公平等理念原则。而在进行应然和必然选择的过程中,则会进一步的转化为公法和私法的选择,即劳动合同双方的主体所确立的劳动合同能够拥有一般劳动合同所共有的基本属性,同时也会使得双方主体能够在《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范围内根据双反的意愿确立双方的劳动自由权、生存权和用人单位的用工权等方面的权力。以此,能够保证《劳动合同法》即坚持理论合理性,又能够结合现实发展真正的实现劳资关 ……此处隐藏4858个字……当及时处理,并在24小时以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 劳动报酬

1、 根据市劳动局发布的工资指导文件,同行业工资水平以及企业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乙方的工资标准。本公司实行基本工资、奖金、加班工资的工资结构。

基本工资:______________

奖 金:______________

加班工资(每月四个工作日的加班工资):______________

可约定3500元工资以下按此方式(不含3500):1310+(工资总额—1310)/2

3500元工资以上按此方式(含3500)60%+20%+20%比例进行拆分

基本工资是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作为计算加班费依据,其他津贴、加班工资、奖金不纳入基本工资。

2、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工资指数及酒店经营状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岗位、职务及技能发生变化时,对乙方之工资标准及相关福利待遇作出调整。

3、 甲方进行上项调整不得低于佛山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六、 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1、 甲方按照酒店及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购买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由甲、乙双方按法规规定的比例缴交,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应缴的社会保险费。

2、 乙方享有政府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享有年假、婚假、丧假等有薪假期。

七、 培训规定

1、 甲方将为乙方安排入职培训及自身素质培训,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职业培训制度,制订培训计划,乙方必须接受职业培训,提高劳动技能。

2、 如乙方接受甲方安排外地培训或高级职业培训,乙方须另行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协议的条款与合同中有关条款相抵触时,以培训协议为准。

3、 从学校毕业直接加入本酒店或原行业工种与现职不同的,没有相应工作经验的,须接受甲方的上岗培训,在该培训期内乙方工资将可能以其岗位技能与熟悉程度,由双方另行商议确定。

八、 商业秘密

1、 乙方在聘用期间和聘用期结束后,均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传播(包括对该类内容无关的本酒店人员)。

2、 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财务文件(票据、帐目、凭证、合同等)、数据、印信、公章及营业项目的内部报价;

(2)、供应商信息、顾客信息;

(3)、经营策略和方针;

(4)、酒店认为需要保密的,加盖“机密”印章的其它资料与信息。

3、 如果聘用合同期满或终止聘用关系,乙方必须将其所涉上述内容物品归还甲方。归还的物品包括

但不限于:所有内部传阅的文件、笔记本、名单、报告、电脑软件、储存体以及其他文件。

九、 劳动纪律,奖惩办法

1、 甲方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乙方应严格遵守执行。

2、 甲方对于模范遵守规章制度的雇员予以奖励,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雇员予以惩处。

十、 甲方解除合同

1、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并无须给予任何补偿,乙方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1)、乙方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可提前七天通知乙方解除合作关系;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

(3)、乙方玩忽职守、营私舞弊或有不诚实行为,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提供虚假、伪造、冒用的入职资料、证件等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不足通知期的应向乙方支付不足天数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1)、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 经劳动局确认确需裁减人员的 ;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个别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2条的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

(1)、甲方依法被宣告破产 ;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销 ;

(3)、乙方死亡 ;

十一、乙方解除合同

1、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立即或按相应要求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并无须给予任何补偿:

(1)、在试用期内。由于乙方自身原因解除合同的,可提前七天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办好工作交接手续;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2、除上述情况外,乙方在聘用期内辞职的,需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不足通知期的应向甲方支付不足天数工资作为赔偿金。对于正当理由的辞职要求,甲方应予以同意,但不获发补偿金。

3、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必须于当日退出工作岗位,办理有关物品、档案等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财务结算,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进入工作场所并冻结财务结算。

十二、合同终止

1、在合同期满前七天双方都需主动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对合同续签或终止之意见。

2、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必须承担违约责任,由此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的,应向对方作出赔偿。有关具体赔偿应根据违约责任大小及令对方所造的损失程度确定。

2、 如果甲方曾出资对乙方进行培训,且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满培训规定服务期限的,乙方必须按比例向甲方赔偿培训费用。

十四、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 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酒店《员工手册》、酒店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该合同的附件。

4、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对本合同条款的修改须经甲乙双方认可。

备注:

甲方:广东佛山市顺德区顺潮休闲会所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实用】劳动合同七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