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模板合集6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劳动合同 篇1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1、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工资、社保福利截至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为乙方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为乙方办理相关退工手续,并出具相应的离职证明。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并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办理完结。甲方在乙方办理完结交接手续时按照乙方为甲方的工作年限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
4、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
5、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6、本协议是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本协议书生效前双方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权利义务互不追究。
7、上述协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职工档案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2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1
(三).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
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1= 应得工资收入×25%赔偿金2= 医疗费用×25%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一)违法解除赔偿金=录用费用+培训费用+直接经济损失+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二)劳动者违反保密条款赔偿金=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润)+合理的调查费用
三.连带赔偿责任
赔偿金总额=直接经济损失+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承担70%以上)
(一)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与依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应发劳动者工资X 25%
2、此种情形下可以主张的权利数额:应发劳动者工资+应发劳动者工资X 25%
3、计算依据: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及依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部分X 25%
2、当事人可以主张的权利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部分X 25%
计算依据: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三)经协商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与依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在本单位工作年限X 月工资(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未满一年按一年标准计算)
计算依据: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四)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确定不能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可主张项目及计算依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X 月工资
2、可主张项目:
⑴ 一般情形: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月工资X 6个月)
⑵患重病: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增加医疗补助费(月工资X 6个月X 50%)
⑶患绝症: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增加医疗补助费(月工资X 6个月X 100%)
3,计算依据: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五)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及计算依据。
1、经济补偿金:本单位的工作年限X 月工资(未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 计算依据: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六)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 ……此处隐藏6324个字……p>
1、定时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
2、不定时工时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时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十二条 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必须经甲方书面的要求或确认,否则视为乙方自行加班。乙方自行加班的,无权要求甲方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三条 甲方定期将乙方的通勤记录(含加班记录)汇总成表,并由乙方签字确认。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记录以该通勤记录表的记载为准。
第五章 劳动报酬
第十四条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该劳动报酬由甲方以货币形式支付。
第十五条 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
第十六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每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 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实际业绩考核情况核定。乙方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基本工资为准。
第十七条 甲方根据公司的经营效益和乙方的个人表现和业绩发放奖金,奖金的具体数额由甲方自行确定。
第十八条 乙方因私请假期间,甲方不支付工资。
第十九条 甲方有权依据本单位制度的规定并结合乙方的表现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条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的,或者因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劳动报酬中进行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六章 劳动纪律
第二十一条 乙方必须遵守的劳动纪律以法律规定及甲方规章制度为准。本合同签订时,对于甲方现行的规章制度,乙方均已详细阅读,并签字确认。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二十三条 乙方如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分。
第七章 保密条款
第二十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该《保密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视为对本合同相关内容的变更。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并履行甲方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中的约束甲方和/或甲方员工的保密义务。
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条所指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一)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原料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二)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管理经验、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源、劳动报酬、进货渠道、产销政策、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三)其他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信息。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外泄露本章节所约定的及与甲方签订专项合同所约定的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或者使他人利用甲方商业秘密从事同类业务,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
第八章 竞业限制
第二十七条 根据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可签订《竞业禁止协议》。该《竞业禁止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视为对本合同相关内容的变更。
第九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二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乙方首先提出解除本合同并与甲方协商一致的,无权要求甲方给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给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 元以上重大损失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乙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乙方订立或变更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在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达到所在岗位的绩效指标或者相应要求的,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达到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日内与甲方指定的人员进行工作交接;
(二)交还自己所领用或保管的甲方物品、工具、文件资料等,如有遗失应予赔偿;
(三)完成甲方制度所规定的离职流转程序,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提前30天协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章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方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按本合同所列明的以下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
相关文书送达地址确认:
(一)甲方的送达地址为:
收件人为: 联系电话为:
(二)乙方的送达地址为:
收件人为: 联系电话为:
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下列“紧急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代为进行和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紧急联系人姓名: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任何一方将有关通知、处罚、变更等文件寄到对方上述地址视为已送达。一方的上述地址及收件人信息有变化的,应当自信息变化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