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贸合同范文汇总5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外贸合同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外贸合同 篇1(一)对外贸易行纪合同的概念
在对外贸易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用委托人的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商品交易业务,并收取报酬的合同即对外贸易行纪合同。这是一种特殊的行纪合同,主要发生在对外贸易关系中。
目前我国在对外贸易中行之有效的外贸代理制,主要是外贸行纪制度。我国对外经济贸易部于1991年8月29日发布的《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对对外贸易行纪合同设有规定,签订对外贸易行纪合同时应遵循上述法规的规定。
(二)对外贸易行纪合同中委托人的义务与责任
对外贸易行纪合同的委托人都是从事对外贸易业务的组织。
①依法办理委托进口或者出口商品的有关手续,并及时向行纪人提供委托进口或者出口商品的有关情况。
②未经行纪人同意,不得自行就合同条款对外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诺,不得自行与外商修改或者补充进出口合同。
③委托人同意的进口或者出口合同条款,不得就条款本身的缺陷所引起的损失向行纪人请求补偿。
④按照委托协议进出口合同的规定及时向行纪人提供进口所需资金或者委托出口的商品。
⑤按照委托协议的规定,向行纪人支付约定的手续费,并偿付行纪人为其垫付的费用、税金及利息。
委托人违反行纪合同,导致行纪人违反进出口合同的,应当偿付行纪人为其垫付的费用、税金及利息,支付约定的手续费和违约金,承担行纪人因此对外承担的一切责任。委托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全部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可免除其对行纪人的全部或部分责任,但委托人应当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由及时通知行纪人并在合理期间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如果行纪人不能因此而免除对外商的责任,行纪人对外商承担的责任由其自己承担。
(三)对外贸易行纪人的义务与责任
①行纪人应以自己的名义与外商签订、修改或者补充进出口合同,并及时将合同的副本送交委托人。
②行纪人在办理受托事宜时,应当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并符合国际惯例,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③行纪人应向委托人提供受托商品的国际市场行情,及时报告受托事宜的进度及其他有关情况,并自行办理履行进出口合同所需的各种手续。
④在外商违反进出口合同时,行纪人应当及时向外商索赔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行纪人违反行纪合同,致使违反进出口合同的,应赔偿委托人因此所受的损失,并自行对外承担一切责任。行纪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行纪合同的`,可免除其对委托人的全部或部分责任,但行纪人应当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由及时通知委托人和外商,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如外商因不可抗力违反进出口合同的,应当免除行纪人对委托人的责任,但行纪人应当提供有关证明并及时通知委托人。
(四)对外贸易行纪人与委托人的相互协助义务
如需对外索赔,委托人应当在索赔期限内向行纪人提交必要的索赔资料,行纪人应当按照进出口合同的规定对外索赔,并及时向委托人通报索赔情况,转付索赔所得款项。因一方过错导致未能对外索赔,其损失应由有过错的一方负担。如果行纪人在对外索赔中无过错,则委托人无权向行纪人要求外商赔偿金额以外的赔偿。
如外商提出索赔,行纪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转交外商提供的索赔资料,委托人应当根据行纪合同及时理赔。行纪人应当向委托人及时通报对外理赔情况。因一方的过错导致未能对外理赔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行纪人因此而对外商承担的责任。
在委托人提供费用及协助下,行纪人应当按进出口合同的规定,确定对外争议的解决方式,由此产生的损失或利益由委托人承担或享有。如果行纪人拒绝处理对外争议,委托人有权要求行纪人赔偿损失;委托人不提供处理对外争议的费用及协助的,行纪人可以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处理对外争议所产生的损失或利益由行纪人承担或享有。
在外商对行纪人提起仲裁或诉讼时,行纪人应当依照行纪合同和进出口合同的规定及时对外交涉,并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应当协助行纪人收集证据,并为行纪人的交涉提供其他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外贸合同 篇2随着中国加入wto,国际货物的买卖也开始频繁起来。而这种买卖,总是以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方式来进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也是一种合同,因此,合同法之原理原则,如契约自由,当事人意思自治,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同样应当适用。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也要求当事人应具有完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应该一致且不存在瑕疵,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区别于一般合同之处就在于:它是有形货物买卖的合同,货物的买卖要进行跨越国界的流动,其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一定是在不同的国家,而对于当事人的国籍或合同的民事或商业性质,则不予考虑。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国际因素,在特定国家看来就是具有涉外的因素,为了保证国际货物买卖的顺利进行,国际上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则与法律,以规范合同的形式,以保障交易的公平与安全。
就合同的形式而言,无论是以非立法的方式统一和协调法律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还是以示范法形式约束当事人行为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都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有着明确的规定。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目标是要制定一套可以在世界范围内使用的均衡的规则体系,而不论在它们被适用的国家的法律传统和政治经济条件如何。这一目标在《通则》正式文本中和这些规则所反映出的总的指导方针中都能得到体现。它还可作为国内和国际立法者在一般合同法领域或是针对一些特殊类型的交易起草立法时的范本。就国内立法而言,《通则》对有些国家可能更为有用,尤其是对象我国这样的`缺乏完善的合同法规则体系,但又力图使其法律达到现代国际水准的国家,借鉴《通则》的规定可以对我国的法律至少是有关对外经济关系方面的法律更符合国际趋势。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第一章总则里的第1。2条 即指明了国际商事合同中的无形式要求原则。《通则》规定:“通则不要求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或由书面文件证明。合同可通过包括证人在内的任何形式证明。”这也就说明了:
1.合同作为一种规则不受形式要求的约束
该条阐述了这样一个原则:作为一种规则,合同的订立不以任何形式方面的要求为条件。虽然该条只提及了书面形式的要求,但这还可延伸到其他的形式要求。该原则不仅适用于合同的订立,同时还适用于合同订立后经当事人同意所进行的合同的修改或终止。这条原则虽不会被所有的法律体系采纳,但会得到很多法律体系的认可。它似乎特别适合国际贸易关系,这主要是得益于各种现代化的通讯方式,很多交易能非常迅速 ……此处隐藏4692个字……(销售额-10000)*2%
销售额:rmb 20000以上 乙方所得薪资为:底薪+200+(销售额-20000)*3%
11、乙方试用期表现符合转正条件,甲方需予以转正,并增加底薪 (视乙方的表现最高不超过300)
12、转正后甲方将为乙方提供每季度的涨薪,涨薪的幅度视乙方的表现每次不超过300元。
11、乙方如表现出色可提升为业务主管;在提为业务主管后,乙方享有业务销售额提成点的千分之一点。如因乙方失误造成销售总额在公司没有利润的情况下不予发放提成,或因报价给客户使公司的利益达到低点,甲方与乙方另行商议业绩提成。在试用期内如乙方无任何业绩,甲方有权解除聘用关系。
12、试用期间,乙方不能请假(特殊情况除外),若乙方请假超过5天以上合同将不生效(不能这样吧),将不予发放薪金。另若乙方要在试用期内离职,需提前三天提出离职申请。
12、员工薪金发放:员工工资须压一个月,每月18号发放工资。提成发放:须收到客户货款后并确认客户收到货的情况下,提成与上月工资一起发放。
13、乙方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并按规定做好离职交接手续方准予离职,否则不予发放薪金。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处理,不于发放当月工资(工资要发的啦),对公司造成损害的予以赔偿。
14、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可续签。
15、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经签字后生效,三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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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合同 篇5聘用方: 简称(甲方)
受聘方: 简称(乙方)
根据《经济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协商、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商定,乙方作为甲方公司的全职外贸业务员。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聘用内容: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公司外贸业务员。
二、聘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聘用期为 3 年期限合同。(试用期为 3 个月)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均未有终止本合同书面通知时,即视为延长本合同有效期一年,无须办理续约手续,以后期满类推,除另有补充合同外。如甲乙双方其中任何一方不再续约时,则须于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
三、 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按乙方业务开拓需要,提供宣传资料和相关证件。
2、每周阅览乙方的工作日记,对相应的业务关系或进程进行指导,协助乙方完成业务目标。
3、负责乙方所接业务的设计工作。
4、负责所有外贸订单生产、包装、检验、报关、售后工作。
5、努力控制、降低产品成本,确保其产品价格适合市场一般需求行情,在竞争、投标中其产品价格应是同行中的较有竞争力价格。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努力开展业务,开拓市场,完成任务目标。
2、做好工作日记,记录每天的行程与拜访的客户资料,作好次日的行程或工作安排。
3、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企业、品牌形象及商标权,不得做出有损公司形象或利益的行为。
4、严格保密甲方设计方案及生产技术,在业务过程中,对操作项目有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人泄露商业资料,严格执行国家商业机密相关条款,违约者每次将赔偿人民币( )元违约金。
5、按订单规定准时收回货款。
6、公司提供的设计方案或技术资料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留给客户或借给客户
7、招待客户费用,应向公司提出申请,未经公司批准的招待费用,由业务员自理。
8、全程负责与客户订单的业务跟单工作,按订单规定保质、保量、准时完成与客户的收发货工作。
9、巩固老客户,开发新客户,代表个人更代表公司,对客户有礼貌,善待客户的意见与投诉,并及时向公司传递信息,建立良好的客户群体与客户关系。
10、与甲方正式签署本合同后,在本合同合约期限内,乙方不得和任何与甲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合同内容的合作,不得有炒单其它公司的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取消其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人民币( )万元。
四、 合作形式
(一)乙方作为甲方的外贸业务员,按甲方制定的.市场运行模式及要求,在国际市场承接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社会团体的接单签单业务。
(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与提成如下:
1、乙方底薪为人民币4000/月
2、乙方的销售提成为货款7‰
(三)为便于乙方拓展市场,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销售平台(如阿里巴巴、国内国际展会、ECVV等)。但乙方若在合同期限之内,提出辞职(非不可抵抗因素或客观因素)。则须承担相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于在公司工作期间接受的培训,参加展会,学习深造等产生的费用须予以承担。
五、 工作时间、工资、提成发放日期:
1. 执行标准工时制,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因为和国外存在时差的问题,晚上需要加班2个小时左右。工资发放日期为每月15日支付上个月的基本工资;
2、提成发放日期为收到货款年底支付
六、合作合同的终止
1、乙方违反本协议相关条款,并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天内未能纠正过失。
2、乙方自身的错误不同程度损害了甲方有关声誉,或在承接业务过程中,直接或间接损害了甲方商标的合法性和专有性。
3、依法终止合同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保密赔偿金人民币( )元。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誉开展任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乙方每次将赔偿人民币五万元违约金。
六、合同的未尽事宜,以及针对本合同内容的完善,双方可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多份“补充协议”之间有矛盾之处,以时间靠后的为优先解释顺序;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叁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补充协议
本人承诺对以上内容确认无误,并严格遵守合同及协议之条款。如有违约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违约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