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务务工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务务工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务务工合同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第四百二十四条、第四百二十六条、第四百二十七条之规定,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并共同遵照执行。
委托人(工程承包方): (简称:甲方)
居间人(受托人): (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修文县龙场镇新春村 工程内容: 土石方(含地基)挖运(含爆破运输) 工程价款: 按实际发生计算
一、委托方与建筑方或总承包所方(相关方)正式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含劳务承包合同、协议书等)之后,委托人同意支付居间人(委托方)劳务合作酬金等,其综合酬金按总方量每方 提成支付。
二、居间人(受托方)的酬金在委托人与相关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含劳务承包合同、协议书等)或具有进场手续交桩点的同时,首付 万元,以后 如第一次支付的综合酬金逾期不能付款,按每天一千元收取滞纳金。
三、其它
1、如因委托人的.原因造成居间人(受托人)损失,居间人(受托人)有权追偿;
2、委托人与发包方签订施工合同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受托人自行负责,与居间人(受托人)无关,但居间人(受托人)可协调期周边关系。
四、居间人(受托人)促成委托人与建设方或总承包方(相关方)签订合同,协议成立,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其综合酬金,如委托人在与相关签约的前后变更人员或推荐其他人承接该工程,委托人亦应按其约定履行支付酬金的责任(具体办法由委托人负责,参照合同法第76条之规定办)
五、如委托人不按时或不支付综合酬金给居间人(受托方),居间人(受托方)可持此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或申请支付令。
六、居间人(受托方)也有权委托业主或总承包方(相关方)在委托人(承建方)承建项目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内代扣给居间人(受托方)。
七、居间人(受托人)的酬金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委托人承担交纳。
八、委托人继续承建建设方或总承包方、相关方的工程均按本合同执行,并协商支付居间综合酬金的数额。
九、无论合同名称或工地负责人发生变化,甲方付给乙方的劳务费用必须遵约履行。
十、如果甲方不按时或不按实际工程质量支付给乙方劳务报酬,乙方可委托发包方代扣或委托有关部门负责清欠,甲方则要负责支付有关部门的清欠费用。
十一、委托人与工程发包方签订合同后,委托人把合同书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交受托方。
十二、本居间合同,受托人及间人(受托方)均应严格保密,如任何一方将本合同内容对任何人泄密,导致不能签订施工合同等不利因素,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泄密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十三、委托方和受托方就该项目在项目所在地共同设立银行账户,共同监管直至受托方的劳动酬金全部付清,账户全部移交给委托方管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委托人执份,居间人(受托人)执份,经双方负责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生效,本金支付完毕后失效。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居间人(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劳务务工合同2正式职工和劳务工是有区别了,很多单位为了减轻负担,不正式招人,而是和第3方的劳务公司签合同,而劳务工的合同关系是和第3方劳务公司有关,和铁路局没有关系的。
不过一分奖金都没有,都可能吧,听说可以拿正式工的几分之几。
同时楼主必须明白一个概念:
1.劳务工是基于雇佣合同的,一半是短期的;而合同工是基于劳动合同,通常是长期的。
2.劳务工与雇主之间的关系是由《合同法》所调整的.;合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由《劳动法》所调整的。
3.劳务工通常是不交“四金”的;合同工的待遇是由《劳动法》而强行规定的。
你好,合同工,正式工都是受劳动关系,受劳动法保护,只是待遇不一样,而劳务工是雇佣关系,不适用劳动法。
合同工也是工作人国的一种,只不过是没有国家人员安排的编制,正式工是劳动部门有计划编制的,而劳务工是属于雇用与被雇用的关系,但都受劳动法的保护,所不同的是在工资待遇上有着不同的区别,正式工是按国家的规定有计划的调整工资,合同工是的调资就不在计划之内。劳务工却是因劳动的强度来定工资。
在铁路上职工就相当于公务员一辈子不会丢工作。我只能告诉你我们青藏铁路公司里的区别,职工每年会有好几个假期比如高原假,探亲家,而外聘的(就是合同工)就没有,再就是同等岗位工资合同工拿的是职工的一半,而且没有奖金。在格拉线工作的职工是上0天班休息10天,而合同工没有,一直呆到合同到期才可以。再就是职工有福利待遇合同工没有比如住房什么的。职工可以有升领导的机会而合同工干的再还也最多混个下面的小主任什么的。
劳务务工合同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本合同五年期限"
第二条职务销售电脑销售
第三条工作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清明、五一、国庆),每天工作时间为八
小、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每月最多请假两天,若超过一天则按一天工资扣)8:30~12:00 13:30~18:00)(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工作时间由双方商定、)
第四条劳动报酬及要求
㈠乙方月薪__ ¥2800 __元、(第一个月押半个月的工资,至年底发)若需增加,则按乙方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评定,根据所评定的级别或职务确定月薪、
㈡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坚持按时出勤,积极劳动,保证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
㈢甲方为乙方提供午餐。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年底前擅自解除合同则抵消半个月的押金、
〈二〉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对其实施管理及分配本合同于20xx年3_月__21__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单位主管机关或劳动合同的管理机关请求处理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 ……此处隐藏21694个字……务安排;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生产、工作任务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6、甲方责任
6.1及时为乙方提供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
6.2甲方在乙方施工作业前必须对乙方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下达该工程的安全、质量措施和工程技术标准。
6.3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劳务计价手续,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劳务费。 6.4监督乙方对劳务人员的持证上岗、培训、考核、待遇等的实施
7、乙方责任
7.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
7.2乙方必须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工期要求,及时组织满足劳务作业所需的劳动力,按甲方同意的开工时间施工作业。
7.3乙方必须确保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相应的业务素质,满足相关工作的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稳定,调动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
7.4乙方必须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作业,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7.5按规定办理特殊工种上岗操作手续。进场时向甲方人事部门报送名单及相关上岗证明。
7.6乙方的施工作业人员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7.7乙方负责为施工作业人员交纳国家规定的应交的各种税金,并及时支付劳务人员费用。
7.8临时配合用工人员在工作期间所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7.9乙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其所提供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7.10临时配合用工期间甲方按结算金额25 %付给乙方管理费内容包括税费、劳保、保险、安全费用等,劳务方(乙方)必须提供税务发票。
8、施工作业的检查
8.1为有效控制工程质量,乙方在施工作业时应随时接受甲方检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乙方根据甲方通知书,限期返工或整改。
9、安全责任
9.1 在施工中,甲方应贯彻执行JGJ59-99标准及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禁违章指挥,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操作、违章作业。
9.2在施工中,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杜绝违章操作、违章作业。对施工现场的违章指挥、安全隐患,有权暂缓实施,并提出改进意见。由于甲方的疏忽,发生的安全事故并不能免除乙方的安全责任和承担相应经济损失的责任。
9.3乙方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教育,作业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调查,乙方自理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10、劳务费的.结算
临时性配合施工劳务用工每月30日前按班组实际考勤表报作业队长,项目负责人签字审核后结算劳务费。
11、劳务费的结算和拨付,本工程按照以下条款执行:
临时性配合施工劳务用工按当月发生的实际用工工日(附考勤)数全额结算劳务费。乙方每月5日前出具上月承包费用总额(除风险金外)的劳务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劳务发票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所有款额一并划入乙方指定帐户。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则费用支付日期可适当顺延。
12、环境和文物保护
12.1乙方应在施工作业中保护施工作业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如有违反甲方及上级下发的有关环保条例的行为,甲方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罚。
12.2在施工作业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协商处理意见。
13、违约责任
13.1甲方按合同要求应及时拨付劳务费。
13.2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组织施工作业,并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施工作业任务,乙方不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的在24小时内让出工作面与临设,否则视为违约。
13.3因一方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对已完工作量进行盘点,并据此进行末次结算。
14、争议解决
14.1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向 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合同生效与终止
15.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帐清后自动失效。
16、补充协议
16.1在合同执行中情况变化时,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无 18、合同份数
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19、联系人:戚文静 联系电话:13779677867
20、开户银行:轮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团结信用社 银行行号:402888200021
帐 号:8481010101201100588847
21、本合同签订地点:新疆库尔勒
劳务务工合同15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居间合同之规定甲方向乙方提供 施工项目,乙方自愿支付甲方的居间劳务报酬。双方约定如下:
第一条:合同事项
1、甲方向乙方提供提供联络、签约机会,促成签定合同媒介服务。
2、乙方应提供签定合同的有效文本及盖有鲜章的复印件。
第二条:报酬
乙方自愿承诺与甲方签定的合同总金额 %作为居间劳务报酬。(以主合同签定的总金额为准)
第三条:付款方式
第四条:特别约定
1、甲方末促成合同成立,所签定的居间合同及乙方所承诺的劳务酬金无效。
2、如乙方的单位法人代表变更,受权代理人因工作等原因发生变更,所签定的合同及承诺的事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承诺的居间劳务报酬。
3、甲方向乙方提供信息必须属实,方可促成合同签定;若乙方蓄意避开甲方与发包方签定合同,视为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乙方须同样履行承诺支付甲方居间劳务报酬,否则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五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生效
1、乙方末按时间支付甲方居间劳务费,视为乙方违约;除继续承担应付款项外,同时还承担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按甲方应得劳务报酬总额的 %乘以逾期天数计得金额,作为罚金迫加支付给甲方。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字盖章(印)之日起生效。乙方提供与甲方签定的主合同复印件(委托人盖章签字)一份,委托人付清全部居间劳务报酬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乙方(章印) 甲方(章印)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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