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用的租赁合同范文汇总十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租赁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租赁合同 篇1甲方:新疆建工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机械设备租赁公司
乙方:
乙方因工程施工需要,乙方租用甲方施工设备,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特签订本协议。
一、租赁设备名称及清单:
MAP175型沥青拌合站壹套,沥青站所需发电机两台(500千瓦发电机壹台,120千瓦发电机壹台,摊铺机两台,宝马双钢轮压路机壹台,26T胶轮压路机(徐工)壹台, 600型水稳搅拌站壹套,水稳站所用400千瓦发电机壹台)。
二、租赁设备工作地点:
三、租赁设备
时间:20xx年
四、租用设备单价及计算:
1、沥青混合料拌和生产,按单价25元/吨计费,生产量按实际生产计算,甲方不承担沥青混合料拌合站所用的燃油费用、拌和站燃煤及锅炉加热的锅炉燃煤费用、上料费用及辅助民工费,甲方只提供沥青拌合站壹套及相应的工作人员。
2、摊铺机(ABG423)2台,双钢轮宝马压路机壹台,胶轮压路机(徐工)壹台。(摊铺机每台15万元/月,双钢轮宝马压路机每台5万元/月,胶轮压路机每台5万元/月)。
3、水稳拌合站混合料拌合生产按4元/t计算。
五、计量方式:
1、沥青面层混合料由甲方拌和生产,按拌和设备自动控制系统数据计量,每天由乙方指定人员在加工清单上签字。
3、甲方按乙方施工要求组织生产,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4、台班计量时间:甲方拌合站按生产量计算;甲方在移动设备进入乙方工地前乙方必须以书面的方式提前五天通知甲方,甲方可移动设备进入乙方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人以书面形式 对甲方设备进场进行确认。摊铺机(ABG423)、双钢轮宝马压路机、胶轮压路机(徐工)按月计量台班。(包括工作时间、停留时间,不足月按天计量)。
六、设备调遣:
乙方所需用的沥青拌合站,水稳拌合站,摊铺机、压路机等设备,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支付方式:
在施工期中,每月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不低于当期工程款的80%。以此类推,待工程完工时,进行总结算。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
1、甲方应确保设备完好并配备熟练的操作手(按设备类型配备人员),以便给乙方提供良好的服务质量,并按照乙方进度要求进行生产。
2、甲方应服从乙方工地领导 的工作安排,并按照乙方的施工要求,确保沥青混合料符合技术规范的.质量要求,同时确保路面摊铺碾压亦符合技术规范的质量要求。
3、甲方确保设备完好率98%,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进行维修。
4、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违章指挥。
5、乙方未按期支付租赁费用,甲方有权停机。
乙方:
1、乙方有权指挥甲方设备工作,并给甲方设备负责人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2、乙方负责甲方可移动设备的工地加油和加水工作,并承担机械燃油和水的费用,机械燃油必须是石油公司的正品燃油,劣质燃油甲方有权拒绝使用。
3、乙方提供配合拌合站及摊铺机工作的辅助工人,并承担其费用。甲方人员进场后乙方应提供生产的交通工具及费用。
5、乙方负责甲方人员的食宿和生活用水,并承担其费用,并在甲方拆装摊铺机过程中,提供服务,甲方生活用品、床、铺等自带。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合同各项规定,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部分应计租赁费的1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在明确责任次日起10日内偿付。
十、甲、乙双方如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签字盖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租赁期在租金及工程款支付完毕时终止。
甲方(签章):
代理人:
年 月日 代理人:乙方(签章)
租赁合同 篇2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订立合同双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票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厂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全民所有制企业,行政上隶属 公司,不改变原来的财政、税收渠道。
第五条厂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
第六条厂的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 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厂租赁经营后,应成立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法人。
第二章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厂租赁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厂共有财产__________元,其中:固定资产_________ 元,流动资金 _________元。租给承租人自主经营。
第十条租金定为 _________元,分 _________年缴纳。
第十一条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三十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出租人为了 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_____ %的折旧基金和 _____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_________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 _________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承租人的权利
第十六条承租人是 _________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第十七条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第十八条承租人对 _________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第十九条承 ……此处隐藏12165个字……,给合同埋下了风险。导致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引发纠纷的。
2.场地出租无交接的书面手续留存。标的物的交接状态不明确,无法辨别何物是原先存在的,何物是后添附的,是否可以拆解等等,引起在合同终止的归还状态的不确定性。
3.租赁期限过长。例如上述案例中合同租期长达八年,导致合同双方当事人受合同拘束的状况长期不能改变,从而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和发挥财产的`效用。
4.不重视转租条款的内容。订立禁止转租条款,但实际上发生转租事实。对转租方的选择未做任何的前期调查。从本案可以看出,对真正实际承租人的资产和信用情况不明,导致了长期拖欠租金行为的发生及不肯归还标的物的行为。
5.押金条款约定、违约金约定数额较低。换句话说,就是违约成本过低,承租人继续使用标的物得来的利益,远远大于违约金,无畏违约行为。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承租人要对租赁物状态改变的请求,无明确无书面、肯定的回复,以导致默认了承租人的行为。在合同终止时对标的物的状态确认上遇到了障碍。这是出租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租赁物的状态控制不善,导致风险的产生。
7.通常为合同执行,出租人会与实际承租人另签订租赁合同,如办理某许可证所需,常常会有一个三方协议的存在。且不说三方协议的有效性存在争议,但一个标的物出现了两份租赁合同,就不符合法律规定。这也是上述案例中导致我司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主要导火索。
三、以后签订租赁合同所需注意事项
1.租赁期限不宜过长。租赁期限是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租赁合同的期限原则上由租赁合同当事人约定。《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过长会导致承租双方的状态长时间不能改变,不利于新情况的发生,调整合同的相关条款。承租人在订立租赁期限条款时,应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租期。待合同终止后,双方均有意,可以续订,及时修订上份合同中的缺陷之处。
2.对租赁物的描述清晰准确,做好交接书面确认。在合同中要有具体的条款对租赁物的相关属性做出明确的规定,这些内容主要涉及租赁物的名称、租赁物的数量、性质、用途等涉及到可能影响合同效力的问题,尤其应规定所租赁的财产应具备承租方所拟使用的目的,避免因双方对租赁物的特性和用途理解上的分歧而影响合同的效力,利于防止索赔时,出现纠纷。若是出租时应履行特别程序或准备的出租物,应事先办理相关手续,如1995年建设部规章《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3.谨慎选择合同承租方,尽量避免订立转租条款。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及资信状况对租赁合同的履行是至关重要的。在合同订立前,要了解对方资信情况,可以通过查看其营业执照,了解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企业经济性质,可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去查询,或通过对方的老客户,从侧面了解对方的资信状况。在合同签字盖章时应及时审查合同上的承租人是否与签字盖章的姓名或名称一致。确信对方具有履约能力,商业信誉良好,合同履行较有保障才能与之签约。
4.明确租金支付条款,发现违约立即采取措施。租金条款可能发生争议的情形主要为承租人拒付租金或延付租金,为了及时弥补因承租人违约行为而造成的损害后果,出租人应在合同中明确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时间和方式,并对其拒付租金或延付租金时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作较为具体的规定,《合同法》规定对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拒付租金或延付租金时,经出租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承租人仍不支付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这是一项法定解释权,但要注意的是,对于什么才是“合理期限”法律并未明确,出租方可以事先在合同中订明这一期限。
法律对此另有规定的依法律的特别规定,例如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规定》,承租人累计6个月拒不交纳租金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应依据法律规定订立合同条款。 5.加大违约成本的约定,守约者的保护力度增加。合同中应该对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规定具体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违约金或是损失赔偿金的计算方法,避免简单地陈述“如果承租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的高度概括性条款,以免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对承租人如何承担违约责任产生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二十九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中“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会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可能不予以支持,所以在订立违约责任条款时,应注意违约金比例不予过高。
6.合理选择管辖地。该条款常会被忽视,但管辖地的合理选择对合同纠纷的顺利解决有较大影响。不管是仲裁,或是法院管辖,应从便利诉讼及降低合同争议解决成本的角度,综合合同的具体内容选择合同的签订地、履行地、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不动产所在地等与合同密切相关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7.关注时效特殊性。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通常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但《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情况包含延付或者拒付租金。应积极跟踪合同的履约过程,发现有延付或拒付租金情况时,应及时向对方发出通知函或催讨函或提起相关的诉讼,确保时效内积极行使该合法权利。
8.重视在履约过程中对合同相对方财产状态的关注,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手续,有助于执行程序的开展。通常在租赁纠纷中,因为合同相对方不能按时支付租金,拖欠租金数额较大而诉之法院,因诉讼期限较长,承租人可能通过各种手段隐匿财产,损害出租人的利益。我国《民事诉讼法》专章规定的财产保全制度,就是为了防止当事人在起诉法院后,可能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而要求法院对承租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防止承租方恶意转移财产。这时就需要出租人能提供被执行财产线索,若无,法院无法启动保全措施,即便出租人在诉讼中取得胜诉,因出租人无法向法院提供相应的财产线索,最终导致执行无法开展,出租人的收取租金的权益仍无法得到保障。所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和发生诉讼后,出租人应积极关注并收集承租人的财产信息,也是为将来发生争议做好诉讼准备。
9.做好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类证据材料的收集工作。在合同履行中合同文本、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双方的邮件、传真来往,每月租金的支付凭证,各类带有公章的各类文件等都是合同履行的重要证据。在平时的工作中一定要做好留存,若在将来争议发生时,都是重要的证据。这也需要合同经办人及合同履行人提升证据意识,多为公司保存一些证据资料,形成严谨的证据链,使自己成为诉讼的主动者,为公司挽回更多的损失。
四、结语
笔者通过实践中经历的真实案例的真实感受和客观分析现租赁合同条款的瑕疵点,让读者了解到如何降低租赁合同法律风险,即从订立时对租赁合同风险把控和履约过程中的时时跟踪。当然这仅仅只是笔者工作实践的体会,目的是能让读者从中吸取一点经验,在将来的工作和生活中,都不要因合同条款的不完善或合同履行中过程出现了问题而引发经济损失,这对企业的健康发展来说,具有十发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