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工程工程合同模板汇总六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工程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工程合同 篇1一、合同签订前应注意的事项
在合同签订前,应对业主(发包人)及工程本身情况要做详尽的调查。比如工程的真实 性、可靠性以及业主的资信情况,工程审批手续是否完备等等。只有在工程业主资信可靠、 工程合法、手续完备的条件下,与之签订合同,施工方的合同权利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
1.对发包商主要应了解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主体资格,即建设工程相关手续是否齐全 。例如,建设用地是否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 标 等。二是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在签订合同前 对发 包方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将不合格的主体排斥在合同的大门之外 ,为将来合同能够及时、正确地实施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2.如果施工方施工的是分包工程,要严格审查发包人的项目是否是依法批准的合法项 目,发包人是否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了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审查发包 人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审查工程发包人的履约信用等。
3.对施工方的分包商主要了解的内容有:资质情况,施工能力,社会信誉,财务情况等 。
二、合同签订阶段应注意的事项
1.合同价款约定清楚。
(1)《协议书》中“合同价款”的填写,应根据合同工程是属于招标工程还是议标工程,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格是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第一,要协议;第二,要确定。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都不能作为合同价款,约而不定的造价不能作为合同价款。
(3)应当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约定清楚。双方应约定一个百分比系数,也可采用绝对值法。
(4)对于风险范围内以外的风险费用,应约定调整方法。
(5)在施工过程中,会出现设计变更等情况,合同双方都会签订补充条款,重新约定 合同价款。所以补充条款中一定要约定一句话:“此补充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甲方签署的工程量确认单十分重要,在合同纠纷中,法院可依据甲、乙双方签署的工程量确认单来确定争议的合同价款。
2.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1)实践中关于工期的争议多因开工、竣工日期没有明确界定而产生。开工日期有“ 破土之日”、“验线之日”以及“业主通知为主”之说,竣工日期有“验收合格之日”、“ 交付使用之日”、“申请验收之日”之说。无论采用哪种,均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并约定开工、竣工应办理哪些手续,签署何种文件。对中间交工的工程也应按上述方法做出约定。
(2)目前在工程质量验收中,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再是工程质量评定的主体,竣工验 收将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因此,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须签署的文件及产生质量争议的处理办法等。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见的纠纷是对工程造价的争议。由于任何工程在施工过程 中都不可避免有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材料差价的发生,所以均难 “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合同中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的 签发、确认做出明确规定。如果是单价合同,必须明确单价所包含的工程量内容的清单。
3.对工程预付款、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做出详细规定。
一般情况下,工程进度款按月付款或按工程进度拨付,但如何申请拨付,需报何种文件 ,如何审核确定拨款数额以及双方对进度款认识不一致时如何处理,
往往缺少详细的合同规 定,影响工程施工。一般合同中对竣工结算程序的规定也较粗,不利操作。因此,合同中应特别注重工程拨款和结算的程序约定。 (1)填写约定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应结合工程款、建设工期及包工包料情况来计算。
(2)应准确填写发包人向承包人拨付款的具体时间或相对时间。 (3)应填写约定扣回工程款时间和比例。 (4)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以形象进度可选择:按月计算、分段结算、 竣工后一次结算(小工程)及其他结算方式。 (5)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以发包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 据计算。
合同中对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应明确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若发包人不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执行,引起的工期顺延可不 追究承包方的责任。承包方可以要求由于进度款或预付款付款不及时带来的损失。
4.总包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总包方、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
尽管发包方与总包方、总包方与分包方之间订立有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法律对发包方、总包方及分包方各自责任和相互关系也有原则性的规定,但实践中仍常常发生分包方不 接受总包方监督,和发包方直接向分包方拨款造成总包方对分包方难以管理的现象。因此,在总包合同中应当将各方责任和关系具体化,便于操作,避免纠纷。
以上的行为时有发生,会造成资金管理混乱,三者的资金往来出现交叉,在工程竣工结 算时出现纠纷。如果发包方将工程款直接拨入分包方账号中,总包方可以追认此款项,发包方必须将工程款拨入总包方账号。如发包方不执行,总包方可起诉法院,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将工程款追回。
但是一般情况下,以上情况很少出现,因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是合同双方之间有资 金往来和工作关系,只要在合同中与对方约定好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即可。
5.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建设工程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参与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 和管理人员较多,但往往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对方所知,由此造成双方不必要的纠纷和 损失。合同中应明确列出对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名单,明确其各自职责和权限,特别应将具有 变更、签证、价格确定等签认权的人员的签认范围、程序、生效条件等规定清楚,防止其他 人员随意签字,在最终结算时,双方不认可,引起纠纷,给施工方造成损失。
6.材料设备供应应约定清楚。
(1)应详细填写材料设备供应的具体内容、品种、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 的时间和地点。
(2)应约定供应方承担的具体责任。
(3)双方应约定供应材料和设备的结算方法(可以选 ……此处隐藏3011个字……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装修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5合同编号: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为了保证________施工质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达到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二、建筑面积(工程形式):____________
三、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
四、工期:
1、开工:____年__月__日;
2、竣工:____年__月__日;
3、合同工期总共历时____天。
五、承包形式:________
六、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
七、工程价款:共计人民币元。
八、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款项的__%,计____元;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的__%,计____元;质保金___元,质保期满后支付。
九、质保期:____年。
十、双方的责任义务
1、发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为承包方提供良好施工场地、道路、水、电源,满足开工条件。解决施工中需要发包方协调解决的四邻关系及纠纷;
②监督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材料质量、督促工程进度;
③给承包方提供施工图纸、坐标点、标高点;
④按时给承包方拨付款项和进行验收、结算;
2、承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按发包方要求及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②如期完成施工任务;
③接受发包方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标准要求;
④负责发包方提供料物及设备的保护;
⑤教育施工人员爱护甲方的材物,不得偷窃和损坏;
⑥承担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未果,提交山东曹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方:承包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工程工程合同 篇6(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双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需在 道路上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经公开招标,由乙方中标承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等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二、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价为 ,具体交通标志标线价格详见附件一。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要求:
1、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若工程完成后,在质量鉴定中达不到合格等级必须返工至合格,并按总工程款的5%进行处罚。
2、施工、产品材料规格、品牌及质量技术要求,各类参数等必须符合设计技术要求。交通标志、标线制作等必须符合GB5768—1999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四、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为120天。延期赔偿金按500元/天计,如甲方由于某种原因需延长工期时,延期赔偿金可不计,乙方也不作任何赔偿。
五、合同履行: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乙方向甲方交纳伍万元履约保证金,以保证合同
的顺利履行,若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反了有关规定,甲方将根据对乙方进行处罚。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价的70%,验收通过后,付至合同价的80%,验收通过6个月,决算审核完毕后付至结算价的85%,余款1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期(365天)满后28天内付清。
七、结算原则:
1、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会纪要、投标文件等作为结算依据;
2、中标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再调整,工程量按实计取,其中标志标线按实铺面积计取,工程变更中经采购人分级审批认可的工程量增减,在决算时按中标单价按实调整。
3、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三个月内提供工程结算资料一式二份,其中一份必须为原件。甲方在同等时间内审核工程结算资料并送县审计局审计。施工单位应及时正确上报工程决算资料,未按要求将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上报业主,业主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并在工程质保金中按延期时间每天扣工程合同价的0.2‰,同时,施工单位上报决算与审定决算的差距超过5%的部分审计费用由甲方按甲方支付给受托方的计费标准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八、其它约定:
1、乙方应落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施工当地管理部门的有关施工管理规定,文明、安全施工,如违反规定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售后服务:乙方提供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的免费质保期和免费保修服务。无论在质保期内还是质保期满后,乙方负责对其实施的项目提供现场服务。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电话后2个小时内响应,并最迟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最迟在第二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二个工作日内不能修复的,必须采取临时调换等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对未能采取措施解决的,按500元/天进行处理,罚款在履约保证金或合同款中扣除。
4、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等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若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则提交绍兴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7、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