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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工程合同8篇

时间:2023-04-16 17:10:25 收藏本文
照明工程合同8篇

照明工程合同8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照明工程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照明工程合同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线管预埋安装、穿线、电缆敷设、配电箱安装、灯具安装、开关插座安装;配合装饰吊顶管线灯具安装、动力配电安装调试、防雷安装调试。配合土建、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 04 月 28 日

竣工日期:20xx年 09 月 28 日

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五、合同价款

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的方式,总价款为¥万元(大写:叁拾玖万元整),不含税金。(不包含“工厂弯灯”和“投光灯”的灯具)

2、无论外部条件发生何种变化,价格风险自负,经双方确认的总价款不作调整;各种包干措施费用,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3、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协商调整:

(1)如果工厂弯灯和投光灯为乙方采购时;

(2)因施工图相对于招标图纸有改变,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认可时;

(3)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联系单造成的工程量发生变更;

(4)因甲方要求提高材料品牌,相对于预算价格差异大于20%时。

六、工程变更

(1)甲方为使工程合理施工,有权随时向乙方发出工程变更指示,乙方须予以执行。

(2)乙方投标资料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乙方投标报价下浮 10 %计算;乙方投标资料中没有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最终的投标资料盖章并作为合同附件)

(3)为了保证工程进度,乙方不得以变更签证价款未定为理由,拒绝承担变更工作内容,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等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另行委派工程队伍完成该工作内容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业主最终确定品牌的确认单作为变更,具有同等效力。

(5)因工程变更或甲方原因影响工期的,按双方协商的时间顺延。

七、付款方式

1、主体施工阶段,每月按已完工程量的

2、所有合同内的电气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总价款的;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完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结算价款的95%。

3、剩余质保金的50%,在质保期满后的10天内全部付清。

4、工程款按以上的所有付款必须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八、甲方职责

1、负责使施工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协助解决有关遗留事项,提供一套施工图纸,提供给乙方一间办公室。

2、定期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将设计变更等技术资料交乙方。

九、乙方职责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接受工程师监理,以及业主、总包各方的管理。

及时报送进场材料报验、隐蔽工程验收报告、质量自检记录、竣工验收报告;按照相关要求报送完整的原始记录、检测记录等技术、经济资料;参加各类施工协调例会,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材料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

2、负责在建和己完工程的成品保护。与土建和设备安装工程的配合施工。

3、保证施工场地达到环保管理有关规定,符合文明施工要求。职工宿舍、食堂、卫生设施,符合消防、治安、卫生标准,保持清洁卫生。

4、工程完成后,应将施工中造成的障碍物和垃圾进行清除。

5、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引起的索赔和罚款,应由乙方承担。上述各项工作的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款内。

十、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或专业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必须自费整改,使工程实体质量达到验收标准为止。

2、未经工程师批准,工程的任何部分都不得覆盖,当隐蔽工程已经具备检验条件时,乙方应及时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参加对这部分工程的检查和检验,并不得无故拖延。若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时后没有回复,乙方可以自行验收覆盖。

3、质量检查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经检查检验不合格者,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编制,按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甲方的具体要求编制,乙方须在工程竣工后的30天内编制完成,交甲方和监理审核,最终以所属城建档案管理部门验收为准。

5、工程质量保修内容及要求,按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双方签定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条款执行。质量保修期内,乙方定期进行质量回访,主动征询用户意见,对甲方反馈的工程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维修方案,征得甲方同意,选派专业维修队伍进行整改维修。

十一、安全施工

1、乙方必须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法规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开工前与甲方签订安全、文明施工的责任协议书,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

2、在工程施工的整个过程中,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安全。除因甲方、工程师的过失而造成伤亡外,甲方不承担乙方或其它人员的伤亡赔偿、补偿。

3、在履行合同中,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附近的环境,避免因施工引起污染和对公众财产、公共环境等造成伤害或妨碍。

4、承包方应针对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在开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汇报,经认同后方可开工。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

6、事故处理:在工程施工期间,如果在工程的任何部分发生安全事故、机械故障或其它事件,对安全造成威胁,工程师认为必须进行紧急处置时,乙方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加以处置。若乙方无力或不愿立即进行处置,为消除危险,工程师可雇用其它人员从事该 ……此处隐藏10805个字……界因数影响造成的停工,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可索赔费用和工期。

9.变更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在变更前3天,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因变更导致的费用整甲按合同的结算办法方法计价,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0.验收

10.1安装工程开始前,乙方应提供主材的相关资料及材料报验单,报给甲方,甲方要在2小时内对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

10.2隐蔽前通知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

10.3灯具安装调试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作为本工程的'最终质量验收。

11.工程质保期

11.1本工程质保期为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期一年。保修期内如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12小时内派人员维修,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工程维修,甲方支付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乙方维修。因安装问题引起的工程维修,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11.2保修期满后,乙方应建立24小时电话热线跟踪服务,若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赴现场维修,以最优惠的成本价维修更换。

12.违约责任

12.1本工程验收质量必须达到乙方承诺的合格标准。

12.2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12.3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工期完工,每延误一天,支付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工,甲方支付误工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

13.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项目工程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其它

14.1由于开挖路面原因移动部分苗木时,乙方请甲方代表现场确认,甲方代表同意后,乙方挖处苗木,苗木的种植工作不在乙方合同范围内,乙方不负责。

14.2乙方不负责乙方开挖的水泥路面和地板砖的修复工作。

14.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14.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三份。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年月日:

照明工程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订立本合同以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郑州市白沙园区广惠街道路照明工程

1.2工程地点:郑州市白沙园区广惠街道路

1.3施工范围:广惠街照明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60KVA箱变安装、郑州市白沙园区广惠街路灯的安装,电缆的铺设,箱变与路灯电缆线的对接、敷设及安装调试。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验收标准

本合同按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0KV电力电缆埋地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及电力部门有关规定施工。

1.6工程造价:经双方协商本工程为包干价,一次性包死,除设计变更外不再做任何调整。本工程固定包干价为126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陆万元整。

1.7工程工期:从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计算,工期为暂定30天。

第二条甲方责任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给乙方施工创造有利条件,保证施工段内的场地、通道平整畅通;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担负施工任务。

3.2负责协调电业局,办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相关资料转移及手续的办理。

3.3在施工前,由乙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协调电业局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四条施工条件

4.1做好施工前的线路测量定位,并进行复测;

4.2基坑的回填夯实,要求夯实程度达到原状土密实度的.80%及以上。

第五条关于工程的约定

5.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完成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的同意。

5.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5.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6.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将按照《城市电力规划规范》中的有关规定验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惭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6.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

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的,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检时,乙方应予办理复检。若复检合格,甲方承担复检费用,由此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复检不合格,其复检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任何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因质量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4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协调电业局及相关部门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七条保修期的约定

工程竣工投运后,保修期一年。在保修期内出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保修。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使用方负责。

第八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8.1工程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在建设单位付款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工程款的95%。下余5%做为工程的质保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一月内付清质保金。

8.2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如不发生维修情况,由甲方返还乙方。

第九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9.1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10KV电力电缆埋地方式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及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

9.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工程所在城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11.2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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