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品】房屋租赁合同集合七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租赁合同 篇1合同编号: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市▁▁▁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 / □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使用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除出示本条第(一)款约定的房屋所有权证外,还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对外出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 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 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
▁▁▁▁▁▁▁▁▁▁▁▁▁▁▁▁▁▁▁▁▁▁▁▁▁▁▁▁▁▁▁▁▁▁
▁▁,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 / □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 / □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
▁▁▁▁▁▁▁▁▁▁▁▁▁▁▁▁▁▁▁▁▁▁▁▁▁▁▁▁▁▁▁▁▁▁
▁▁▁▁▁▁▁▁▁▁▁▁▁▁▁▁▁▁,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三)如发生本条约定的装修、装饰,乙方在合同期满交房时无需恢复原状,但乙方添置空调等设备可以自行拆除。
第六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如果交房之日晚于租赁起始时间,则以交房时间为租赁起始日,到期日相应顺延)
(二)租赁期满,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含税):▁▁▁▁▁▁▁▁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元(大写:
▁▁▁▁▁▁▁▁▁▁▁▁▁▁▁▁元)。该房屋租金▁▁▁▁(□年 / □月)不变,自第▁▁▁▁(□年 / □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方式:(□月/ □季/ □半年/ □年)付,具体租金支付时间:▁▁▁▁,▁▁▁▁▁,▁▁▁▁,▁▁▁▁▁,▁▁▁▁▁▁▁▁▁▁ ▁▁▁▁▁▁▁▁▁▁▁▁▁▁▁▁▁▁▁▁▁▁▁▁▁▁▁▁▁▁▁▁▁▁▁▁▁。相当于保证金金额的租金乙方于合同期满时支付,可以以保证金冲抵。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甲方应在 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 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 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五)乙方支付租金前,甲方应当提供相应金额的有效发票,否则乙方付款相应顺延。
第八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 / □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 元(大写:
▁▁▁▁▁▁▁▁▁▁▁▁▁▁▁元)。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或者冲抵租金。
第九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 水费 / □ 电费 / □ 电话费 / □ 电视收视费 / □ 供暖费 / □ 燃气费 / □ 物业管理费 / □▁▁▁▁▁▁▁▁▁▁▁▁▁▁)等费用。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应按时缴纳上述费用以保证乙方正常使用租赁房屋和享受相关服务,否则甲方应减少乙方相应租金或相应延长租赁期限。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十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3日内对房屋和附属设施、设备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如租赁房屋存在未结算物业费、水电费等乙方应结清的费用,乙方在交付之前应结算完成后交付。
第十一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并尽量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 ……此处隐藏8593个字……_____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
经纪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_________
附件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是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及《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市场化居住房屋租赁行为。
本合同条款均为
提示性条款,供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条款予以明确。
二、本合同条款中的【 】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要求选择,不予选择的划除。
三、本合同签订前,双方当事人应相互校验有关身份证明,同时,出租人还应向承租人出具该租赁居住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
四、居住房屋租赁,应符合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凡承租的居住房屋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平方米的;其中,承租集体宿舍的,承租的人均建筑面积低于6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积低于4平方米的,将不予办理登记备案。在租赁期内,乙方增加同住人的,应当符合上述规定的人均承租面积标准,并书面告知出租人。
五、居住房屋租赁中,凡境内不具有本市户籍的承租人(包括承租的同住人),在按规定向租赁居住房屋所在地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或租赁信息记载后,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领取《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六、房屋租赁保证金是一种履约保证的措施。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数额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租赁关系终止时,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应当归还承租人。
七、根据市物价局的规定,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时,应按人民币50元/件的标准向登记备案机构缴纳登记备案费。但境内不具有本市户籍的承租人租赁居住房屋的,在向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时,仅需缴纳人民币20元/件;而办理租赁信息记载的,则不收费。
八、本合同文本可向市或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农场系统受理处或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购取。双方当事人使用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认真了解各条款内容。
九、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由经纪机构代理或居间的,则租赁当事人应当要求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在本合同的最后一页签字、盖章。
十、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出租人应将房屋出租的情况及时通知该房屋所在的物业管理企业,以利于物业管理企业掌握房屋使用情况,更好地提供服务。
房屋租赁合同 篇7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长沙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房屋座落
1、甲方将座落在 长沙 市 区 路 小区 栋单元 号房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在租赁期限内享有居住使用权。
2、在租赁期内,事前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和结构。
3、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在出租屋内,从事或经营一些违法违纪违规的非法活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若甲方要提前收回房屋,均需提前30天通知对方,双方可以协商后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元整。(大写: )
2、租金按半年一交,每月 元,(大写:)应,以后的租金应于每期提前一个月支付,先付后住,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该给乙方开据一份收款收据。
3、租金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均可,延迟支付房租超过十五天,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保证金
1、为确保房屋及其所属设施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限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证金(押金)为 元整(大写: )。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付清全额保证金,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给乙方开据一份收款收据。
3、租赁期满后,乙方在交房时应提前一周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在交房之日清点设备(家具、家电)设施(房屋门窗、水电设施),自然损耗除外,并付清所应付费用(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保洁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经甲方
确认后应立即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六、其它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水表底数吨,电表底数度,天然气立方,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费、保洁费等按实际发生结算,并凭缴费账单或收据与下一期的房租一并缴纳给甲方。
2、乙方应把已缴纳过的单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七、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产生的费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并爱护使用租赁的房屋及设备实施,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使房屋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得存放危险品及国家明文规定的不合法物品,如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合同终止及解除规定
1、在租赁期限内,甲乙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至少提前壹个月通知,并征得对方同意,否则应承担损失,并予以补偿。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及时将承租的房屋交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甲方通知乙方后,仍不取走,可视为自动放弃,可任凭甲方处置。
3、只要房屋设施和家具、家电未损坏(自然损耗除外),押金应全部退还给乙方
九、补充条款
空调 台,冰箱台,洗衣机台,热水器台,电视机台,床张,沙发张,餐桌张,衣柜台,燃气灶台,油烟机台等。
本合同共有肆页,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效力。签字即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