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必备】房屋租赁合同集锦八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租赁合同 篇1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 市 区 街 ,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双方约定本房产的租赁期为 年月日起到 年月日,共计个月。
二、本房屋年租金为(大写):元整(小写:¥ ),租金每半年结算,分两次付清:第一次于 年月日前支付元,第二次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元。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暖气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房屋出租保证金
乙方应另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退租时甲乙双方无任何异议,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五、乙方租用本房产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纠纷。 1、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不做违法乱纪的活动,若有违反法律,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并按违约处理。
3、屋内用具不得损坏、丢失,否则,照价赔偿。
4. 乙方不得把社会闲散人员带入房内,对自身安全负责。 六、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房屋。
七、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 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八、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保证金可视情况给予退还。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房屋和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九、合同的解除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本房产。
(1)擅自将房屋转让,对外投资入股或与他人调换;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3)乙方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超过一个月。
若甲方依上述第1、2、3项约定而解除合同,将同时罚没保证金作为最少赔偿金,并有权追述乙方法律责任。
十、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理人):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收据
今收到先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房屋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租房押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本收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付款方:收款方:
年 月 日
收据
今收到先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房屋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元整)、租房押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本收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付款方:收款方:
房屋租赁合同 篇2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
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门面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门面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二、租赁门面用途
1、乙方租赁门面作为商业门面使用.(不得用于汽车修理、酒店、废品回收等脏污严重的行业)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为元每年(大写:圆整)。租金按年以现金支付,下一年度租金应提前一个月支付。甲方要求乙方应支付房屋设施、水电费押金为¥元(大写:人民币整),待租赁期满且结清费用后,甲方应于当日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门面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门面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所出租门面权属清楚,无共同人反对,无使用之纠纷。
4、在甲方将门面交付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将所租赁门面办理好水电落户,以及配备水电等基本设施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门面。乙方添臵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15日内搬离。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门面,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门面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六、门面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因质量原因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5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门面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15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 ……此处隐藏6480个字……>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地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位置和状况条款
甲方将坐落于洪濑东大路 号自有房屋,名为怀远大厦的主楼第二层(面积 平)方及副楼第二层中位于南面(靠陈东水面)的房屋一间(面积平方)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条款
租赁期限为五年,即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乙方具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
1、该房屋用途:。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未按该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
2、因租赁的房屋建筑共有六层,其他楼层也用于其他经营,所以甲方特将该怀远大厦主楼的第一层设置为公共停车场,由甲方统一管理。乙方及乙方的客户可免费使用,但乙方不得在无车辆实际停放时占位或划定专用停车位,也不得长期停放停用的汽车或堆放其他物品。停放的车辆由乙方自行管理,丢失或损毁甲方概不负责。停车场的电费甲、乙双方按电表读数平摊。
3、副楼一层两个店面为甲方自用房屋,未经甲方同意并支付房租,乙方不得要求共同使用。
第四条 续租约定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确定租金额,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续租权。
第五条 租赁费用
1、房屋租赁费为每年人民币 元(不包括租赁税费)。每一租赁年度递增10%,因租赁所产生的租赁税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依法及时申报及交纳,如拒不交纳或逾期交费所产生的罚款或滞纳金由乙方自行承担。
2、租赁费用支付时间:租金按年度支付。乙方应在签订合同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第一期租金,第二期租金于 年 月 日前,第三期租金于 年 月日前支付,以此类推。
3、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应在上述约定支付时间直接足额支付租赁费用转至以下账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户号:
4、乙方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如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宽带网络费、电话费、有限电视费、乙方所经营的产品税费,及各项目的开户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租赁押金
租赁押金为人民币 元。合同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应在合同到期当日将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1、交付: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经双方交接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视为交付完成。
2、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立即返还该房屋。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已实际发生的租赁费及其它费用。乙方新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拆除固定物不得影响或破坏房屋结构和外观,乙方在合同届满或合同解除后10天未搬走的物品,视为乙方抛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八条 房屋装修
1、经甲方同意允许乙方对租房进行适应营业需求的装修。乙方保证其装修行为符合法律法规,手续交齐全条件下方可进行施工,并应将装修方案报送甲方保存一份。
2、装修房屋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租。
3、乙方应当聘请有相关资质的施工人员或单位进行装修,并在装修过程中,乙方应监督施工单位配合文明施工,保证不采取影响建筑结构安全的措施,负责对装修及建筑、设施所造成的毁损进行恢复,对环境污染进行整治,否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装修期间,乙方应遵守相关物业规定交纳房屋装修保证金,在物业同意下进行施工及验收。
5、甲方保证房屋交付使用时通水通电,其他配套设施由乙方自行完善。
第九条物业服务
乙方同意按现有模式进行公共物业管理,接受并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租赁物业范围内保安、卫生等管理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条转租
除甲、乙方另有书面约定以外,乙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及违约责任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海啸、台风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当期已交租金不予退还乙方,并应按当期月租金的三倍向甲方支付付违约金,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不按约定支付房屋租金达15日。
(2)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的。
(3)擅自拆自改变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5)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4、租赁期内,因甲方违约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9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退还乙方当期实际剩余房屋租金及租赁押金,甲方按解约时月租金的三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装修损失(以经甲方确认的装修费用、按使用年限为6年为准,进行逐年折旧计算)。
5、租赁期内,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9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双方终止合同,甲方扣除季度租金(以乙方实际搬离并腾空房屋当月的季度租金)后退回剩余月份租金,乙方按解约时月租金的三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其他的约定事项
1、乙方在租赁场所内,造成火灾致房屋受损,或受毁、乙方应根据房屋值赔偿甲方。
2、乙方租赁场所内的财产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3、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4、甲方在租赁期限内有权将该租赁房产分别出售给第三方,但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形成通知乙方并不影响乙方的租赁,届时租赁关系之出租方自动转移到新业主名下,
甲方应配合乙方与新业主重新签定租赁合约,在本合同剩余的期限内,新租赁合同的相关条款须遵从本合同约定条件。若甲方违反本条款约定,应当对给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未书面要求购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协议)向当地仲裁委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包括:有效的房产证明复印件,房屋现状照片,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