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华】房屋租赁合同汇总9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房屋租赁合同 篇1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季度结算。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三个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宽带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交 元作为押金,合同终止时,费用结清后予以退还。
五、房屋租赁期为 ,从年月 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房租租赁到期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年 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2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煎茶镇外环路(烟草站旁)的房屋(1-2楼),约______㎡,出租给乙方作为商业(卖家私)使用,租赁期限自20xx年8月15日至20xx年8月15日。
二、本房年租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按年结算,即乙方每年的7月15日之前需向甲方支付下一年的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等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付清租房所有欠费。
四、在租房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本合同,需提前三个月通知另外一方,否则偿付对方总租金(当年的租金)双倍的违约金;租房结束后,乙方具有优先租房权续租。
五、在租房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如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等将由乙方承担并赔偿所有损失费,与甲方无关。 附:
1、若因原乙方(梁勇)装修房屋引起的纠纷,由甲方全部负责,与现有乙方无关。
2、经协商,乙方租赁期间,房屋二楼一堵墙拆、砌将由乙
方负责,并先交押金给甲方(周青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在乙方租赁期结束时,由甲方(周青松)退还押金给乙方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甲方房屋有损坏,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同意在20xx年8月15日之前预支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20xx年8月15日前交付本年余下的全部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若到期后,乙方仍未交本年租金,则保证金不得退返,本合同作废;甲方若有违约,按本保证金的双倍赔偿给乙方,其中保证金在本年的租金内。
4、房屋涨跌由市场决定,涨跌不得超过当年租金的5% 。
六、以上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20xx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3房屋租赁合同因合同无效而请求赔偿损失的,司法解释规定,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来处理。这就明确了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时请求赔偿损失,法院应该支持的三种损失: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但租赁合同无效的,如果没有构成附和的装饰装修物由承租人拆除造成的损失。比方说,承租人租了房子,租赁合同无效,出租人当时是同意装饰装修,但装饰装修物没有构成附和,也就是没有与租赁房屋构成一体不可拆除,是可以拆除的,那么拆除就是一种损失,应当赔偿。如果已经构成附和,已经与租赁房屋这种不动产构成一体,无法拆除或者拆除必然影响不动产价值的,出租人不同意利用,还得拆除。这个拆除造成的损失也是一种损失,必须赔偿。
2.承租人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于没有经过出租人的同意,这个损失也是损失,是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3.承租人经过出租人同意扩建,租赁合同无效或者有效而终止履行,双方当事人对扩建费用没有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当事人双方对扩建费用没有约定,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造成的损失,也是损失,应当赔偿。经过约定,原来也经过批准的,就按照约定处理。
这三种损失怎么赔偿,司法解释做了原则性规定,即按照过错程度确定赔偿责任,该谁的过错谁就承担,谁的过错比例大就多承担,谁的过错比例小就少承担,按照过错原则承担责任。一方过错一方承担,双方过错双方承担,按照过错的比例来承担。
房屋租赁合同 篇4甲方:证件号码:
乙方:证件号码: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方法,《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希共同遵守。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因需要租用甲方,房产证号。
2、租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租金每月元,按个月付一次,以后每次付租金应提前15天,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继续租用。如租期满后乙方是否继续租用甲方房屋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同时甲方在租赁期满后是否继续将房屋租予乙方使用也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租用甲方房屋。
4、在租赁期内所产生的以下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以下设备也租予乙方使用:,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5、乙方需付甲方水、电费设施押金元,抄见数:水度,电度,煤气度,租期满时乙方付清一切费用后甲方退还乙方押金,中介费元由乙方支付。合同生效后中介费不予退还。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或损坏房屋结构或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房屋损坏应照价赔偿(自然灾害所造成可以不予赔偿:如地震、台风、海啸等)。
7、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 ……此处隐藏2993个字……)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4)未按照约定的期限缴纳水、电费、供暖费、燃气费或有线电视费等其他费用,逾期超过一个月的。 (5)乙方违反宿舍区的管理规定,造成较坏影响的。 (6)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出租给他人的。
5. 符合本条前款之内容的,有权解除合同方将合同解除的函件(并提供解除合同的事实与理由)向对方邮寄后即生效,邮寄地址为本合同约定的地址。一方有异议的,应于收到信函之日起十日内向对方书面提出。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依法或依照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的,应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预期利益。
2. 乙方逾期支付房屋租金或其他费用,按照应支付数额的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本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 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及时将房屋及房屋附属设施、电器等全部交付给甲方,每逾期一天,按照(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同意甲方将房屋打(撬)开,房屋内乙方的物品由甲方自行处置。
第十五条 特别约定
1. 乙方必须安全规范使用房屋及房屋内容设施、设备及电器,在甲方交付给乙方时,经双方确认,房屋及房屋内设施、电器等均能正常使用。
2. 乙方在租赁期间因使用房屋或房屋内设施、设备、电器所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3. 乙方保证在承租房屋内居住的人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全额扣除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七条 双方通讯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相互通知对方,因通知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全部承担。
出租方(甲方)签字: 承租方(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8(合同编号:)
出租方承租方房屋所在地合同签定时间年月日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房屋座落路号、间数面积结构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零 月,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回收。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出租房屋月租金 元,租期租金总额 元。承租方将租金以 方式,于 付清给出租方。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 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 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 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 承租方将租用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并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
4. 合同届满,租赁双方及时办理清结。出租方如需继续承租,应提前 个月与出租方协商续租事宜,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优先权。
第六条合同终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六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暂时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出租方未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应偿付违约金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方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 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应偿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 元;
5. 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应负责赔偿;
6. 承租方因故终止合同,如由此造成出租方的经济损失,应支付赔偿金元。
第八条免责条件
1. 经有关部门鉴定,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租赁期间,如因市政建设拆迁,该合同自行解除。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合同副本 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 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有效期限:年月 日至 年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9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备案吗?绝大多不知道此事,依据《石家庄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在出租房屋后未就租赁合同去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逾期不办理备案手续的出租人处以罚款,上述办法提到的租赁合同不仅包括经营性用房租赁也包括住宅用房租赁。
《石家庄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在租赁合同签订或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资料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一)房屋所有权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房屋租赁合同;
(三)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或工商执照。
出租委托代管房屋的,应同时提交委托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房屋租赁当事人委托房产中介机构代为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同时提交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