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的租赁合同集锦1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的租赁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屋的租赁合同1出租方(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承租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乙方因工作生活需要,向甲方承租住房一套,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坐落在镇 小区 幢 单元 室住房一套按现状出租给乙方,具体商定如下:
一、租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租金:月租金 元,租房押金 元
三、租金支付方式:住房租金以现金支付,每(半)年(季度)一付,首期租金和押金在协议签定时支付给甲方,下期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
四、住房交付:水表为 度,电表为 度,管道煤气为 3,租期内水电、闭路电视、小区管理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约定收取租赁费用及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2、甲方应按约定条件及时将租赁房屋交乙方合理使用;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用途使用所租用的房屋并及时给付租金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
2、乙方对房屋进行任何装修或增设他物可能影响甲方房屋结构或安全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
3、乙方应尽善良管理职责,合理使用甲方的房屋、附属设施及有关财产。
4、乙方不得转让,亦不得以甲方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七、协议的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本协议书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时,本协议书自行终止。若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的,缴纳相关租金费用后按本协议条款自动延期。 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履行协议的,本协议书提前解除。
八、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议终止时,甲方按实(结清已产生的费用)返还押金给乙方。
九、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签字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甲 方:乙 方: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的租赁合同2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协商如下:
第一条、租赁的范围和目的
1、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的`房屋继续出租给乙方使用,总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
2、乙方出租经营网吧的场所。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暂定为三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续租,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在同等租赁条件下,即本合同租赁期内,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乙方如不想续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年租金人民币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租金需提前支付,乙方以每六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半年支付一次,甲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0天内通知乙方支付接下来六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3、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租金或变更终止合同的租赁期限。
第四条、费用支付
乙方应承担因使用该房屋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水、电、电话和光纤接入使用费。
第五条、租赁期内的房屋维修
甲方应定期检查并及时维修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确保不漏水、不进水、三通(室内给排水、供电)、门窗完好,以保证乙方安全正常使用。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水电设备损坏、堵塞或进水,乙方应支付维修费用。乙方因使用需要,经甲方同意,可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情况下,对租赁房屋进行改建和装修。租赁期满后装修及权属处理的人工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免责条款
1、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损坏或乙方损失,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乙方因政策原因不能继续使用该物业经营网吧,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七条、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出租人:_____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的租赁合同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房屋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每月_________元人民币。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四条付款方式:
按_____________支付,另付押金____________元,租房终止,乙方结清各项费用后,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五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物业管理费和暖气费用由_______________支付。
第六条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 ……此处隐藏12256个字……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承租方将租用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并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届满,租赁双方及时办理清结。出租方如需继续承租,应提前 个月与出租方协商续租事宜,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优先权。
合同终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六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暂时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应偿付违约金 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方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 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应偿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 元;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应负责赔偿;承租方因故终止合同,如由此造成出租方的经济损失,应支付赔偿金 元。
免责条件
经有关部门鉴定,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租赁期间,如因市政建设拆迁,该合同自行解除。
争议的解决方式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合同副本 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房屋的租赁合同15一、租赁合同概述
1.租赁合同的概念及性质。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为有偿、双务、诺成合同。
2.租赁期限。租赁合同转让的是租赁物的使用权,故租赁物一般应为特定的非消耗物。正因为如此,合同的最长期限也应有所限制。《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仍不得超过20年。
3.不定期租赁。所谓不定期租赁,是指双方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的租赁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定期租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来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租赁期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对于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学理上称为“买卖不破租赁”,但在掌握时要注意,所有的所有权让与均不破租赁,并非局限于买卖。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同样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房屋租赁中才有优先购买权的适用,对于其他标的的租赁,并不适用优先购买权。
三、租赁合同的解除与延期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租赁期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