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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队承包合同

时间:2023-04-04 01:05:56 收藏本文
车队承包合同

车队承包合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车队承包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车队承包合同1

买方:

卖方: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缔结,用中、英文字写成,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条款,卖方同意售出买方同意购进以下商品: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称及规格

2。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3。单价(包装费用包括在内)

4。数量

5。总值

6。包装(适合海洋运输)

7。保险(除非另有协议,保险均由买方负责)

8。装船时间

9。装运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装运唛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唛头,以及目的口岸、件号、毛重和净重、尺码和其它买方要求的标记。如系危险及/或有毒货物,卖方负责保证在每件货物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习惯上被接受的标记。

12。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A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上述信用证有效期将在装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第二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第二部分

14。FOB/FAS条件

14。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___________租订。

14。2。在FOB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

14。4。货物装运日前10—15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合同号、船只预计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系及安排货物的装运。卖方应将联系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及时报告买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密切联系。

14。5。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买方的一切损失。

14。6。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及时通知卖方停止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十六天起由买方负担,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但卖方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交负担费用及风险。

15。C&F条件

15。1。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当局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15。2。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认真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买方不接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15。3。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不得无故绕行或迟延。

15。4。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20xx年。对超过20xx年船龄的船只其超船龄额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买方不接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计装货日、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15。6。一次装运一千吨以上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15。7。如果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须是______船级社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20xx年。超过20xx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买方绝不接受超过20xx年船龄的船只。

15。8。对于散件货,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具体金额。

15。9。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16。CIF条件

在CIF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C&F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

17。装船通知

货物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量、发票价值、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如因卖方未及时用电报或电传给买方以上述装船通知而使买方不能及时保险,卖方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害及/或损失。

18。装船单据

18。A。卖方凭下列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

18。A。1。填写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运洋轮的`清洁提单(如系C&F/CIF条款则注明“运费已付”,如系FOB/FAS条款则注明“运费待收”)。

18。A。2。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名出具的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详细规格及装船唛头标记。

18。A。3。两份由信用证受益人出具的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每件货物的毛重和净重及/或尺码。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装运口岸的合格、独立的公证行签发的品质检验证书及数量或重量证书各两份,必须注明货物的全部规格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18。A。5。本交货条件第17条规定的装船通知电报或电传副本一份。

18。A。6。证明上述单据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书信一封。

18。A。7。运货船只的国籍已经买主批准的书信一封。

18 ……此处隐藏6124个字……任何理由推迟。乙方车辆超过规定进场时间3天及以上,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以后根据工程量需要再增加,服从甲方安排,听从指挥。

2、乙方车辆工作暂定每天时间在12小时内(从早上6点至下午6点可以进山。)出山时间不限制。乙方在可以开工的时间内必须全力进行运输作业不得怠工,在规定时间内可以进山运输情况下必须进山运输。在车辆出现故障需要维修必须马上通知甲方。

3、乙方同意首批不少以____台20方以上车厢长不超过6点3米工程车进场,时间为20_年____月____日晚12点前。首批车辆前3天作为磨合工作协调熟识路况测试。达到甲方承诺情况下乙方同意于3天后开始分批调配车辆到达,并按约定时间全部到齐。如乙方不能按时把车辆到场必须赔偿给甲方五千员人民币误工费。如测试情况不达到甲方承诺的乙方有权停止施工车辆离场。

4、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协助甲方处理好,由于施工而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边建设单位(住户)的关系。

5、承担工程中本身的生产安全责任,并为车辆购买保险。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有关事故和生命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6、如乙方中途无故停工或不能完成甲方的运力要求,或不依照工作安排。甲方有权找其他车队进场施工。并拒付前工程款及赔偿给甲方两万元的误工费。

七、安全措施:

安全施工与检查,乙方必须遵守工程建议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接受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及监督。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八、工程款结算:凭过磅票据,以吨数结算。

九、付款方式:

乙方首批车辆____台按期到达后,开工前由甲方借支人民币15000员给乙方作为生活经费,一周后在运费中扣除。

结算方式为一周一结,每天收工后乙方把运输单以及加油单交由甲方,甲方开具收据证明。每周星期一下午5点前结算前一星期的运费。第2周开始乙方从运费中扣出人民币两万员作为误工费合同保证金

十、甲方如继续需车辆运输的话,在同等的条件下先优先照顾乙方车队。

十一、乙方必须能证明本身拥有车辆产权不小于两辆,本合同乙方不接受非车的签注。一旦发现乙方非车辆产权所有者视为违约,本合同马上自动终止。

十二、任何因为天气原因,道路维修,车辆故障维修保养,安全检查,政策变动等

甲乙双方非人为原因做成停工,由双方自行承担风险,双方不承担对方的工补偿责任。

十三、以上协议均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商定,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在合同期限内协商解决,本协议甲乙双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在双方不能处理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当地有关司法部门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

车队承包合同5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煤场地及焦炭场地的相关工作承包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1、乙方应按甲方生产要求,负责煤台的堆储、平整,焦炭装车,焦炭倒运以及焦粉分级,同时保障公司生产需求用车。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相关制度要求对原料场地和产品场地进行管理,包括煤、焦场地的管理,来料确认及台账的管理,卸车后车内尾煤的检查、确认,焦炭发运组织,煤、焦场地卫生,焦粉分级筛分的管理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乙方因自身原因放弃承包,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承包费标准及结算:

1、承包费标准:

承包范围1的结算根据甲方每月实际的全焦产量,按照吨焦1.8元(大写:壹元捌角每吨)进行结算(不含税)。

承包范围2的结算按照每年15万(大写:壹拾伍万元整),分12个月结算(不含税)。

2、结算方式:每月十五日为上月费用结算日。

3、油料管理: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油料,乙方负责管理,油料价格按照甲方实际购入价格计算,由甲方在乙方每月承包费中扣除。

4、车辆:甲方转让乙方铲车三台,共计折价x元,大写:x元,由甲方在乙方承包费中分六个月扣除偿还清。

5、车辆配件由双方盘库后折价给乙方,费用按照x月从承包费中扣除偿还清。

四、工作规范及相关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相关安全规范进行操作并确保运力。

2、乙方应完成与甲方所签定承包合同里包含的所有任务;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完成任务需中途退场的,乙方需提前30天提出,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全额承担。

3、乙方应对车辆进行维修及保养,保证车辆正常运行;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筛焦粉设备的`日常使用及保养由乙方负责,因操作不当造成的设备事故、设备损坏,配件部分由乙方全额承担。

5、甲方对筛焦粉设备按需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规定、管理制度,由于乙方管理和组织不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五、安全事项:

1、乙方人员严格执行甲方厂规厂纪;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及第三方人员或设备、设施等受损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2、乙方应自行安排专人看管好自己的车辆、机械设备等财物,发生丢失、毁损的,均与甲方无关。

3、乙方工作人员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持证上岗,因乙方无证驾驶导致的相关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其他事宜

1、乙方如因内部劳务报酬分配不均,造成的纠纷,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承包内容外的工作按照120元/小时(大写:壹佰贰拾元每小时)支付费用。

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四个车库,车库设备及卫生由乙方负责,如有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七、违约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另订补充合同;如协商不成,可起诉至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部门留存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章):x乙方代表(签章):

签订日期: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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