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15篇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1一口气读完了整本书,心里有说不出的难受,却又哭不出来。结尾很短,在我还没来得及接受程霜的离开,就匆匆结束。她留给读者的只有那几行字,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的确,对于刘十三来说,她就是一束光。
从开篇就可见刘十三的用功刻苦,他渴望考上清华北大并付诸行动。但现实一次次打击着他,没有考上理想的大学,被女朋友欺骗,工作碰壁然而幸运的是,在他想要堕落一蹶不起的时候,总有些人,像初春太阳的光融化严冬的冰雪一般,将他从绝望中拉出来。比如外婆王莺莺,她爱打麻将,人很抠,刘十三没少挨过她的打。可在他工作失败宿醉在出租屋里,是王莺莺,连夜开着一辆拖拉机把他拖回云边镇;是程霜和球球,不遗余力地帮他卖保险以实现他一年卖一千零一份的诺言。
可他不知道的,是程霜严重的病情。在她短短二十几年的人生里,大部分时间在医院度过,收到的病危通知书不知有多少。但她从未放弃好好活着,积极的心态也感染着刘十三。慢慢的,在她的陪伴下,刘十三忘记了牡丹他以为自己深爱的女孩,放下了被嘲讽被看低的痛苦,和程霜一起每天快乐又努力地活着。
我想,和刘十三一样,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碰到像程霜那样的人。或许他早已在你生命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你却还未发现。
小学两年级,我搬来了新家,很快就和小区里的同龄小孩打成一片。暑假时,我们几乎每天一起玩耍,在小区里骑自行车,其中有个大我两岁的姐姐和我更是要好。我经常请她来我家里一起写作业、看电影,她也一样。那时的我玩心大,很难静下心来好好写字,每次我想起身玩闹,就会看到认真的她。微微侧着的头,笔尖轻轻摩擦在纸上发出细碎的沙沙声,偶尔翻书的`刷刷声。她就这么静静地坐在那,夏日燥热的微风卷起窗帘一角,午后的夕阳偷溜进来,照在她身上,不小心醉了一室阳光。于是我那躁动的心也宁静下来,不再想着玩耍,有时竟能安然坐一下午。
那个暑假,我逐渐养成静心的习惯。那时的我并不知道,这会对我以后的人生有多大的益处。然而,暑假过后,我和小伙伴的相聚时间越来越少,直至不再联系。那个姐姐,也终究不再来往,现在想着,却是连面貌都有些模糊了。
电影《大话西游》里至尊宝说过一段经典台词: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放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等我失去的时候我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似乎人们总是这样,拥有的时候感觉理所应当,直到失去才懂得珍惜。我没有珍惜和那个姐姐的友情,刘十三没有珍惜他和程霜在一起的时光。但生命中值得珍惜的永远不只是一个或者两个。我们还有爱我们的父母,刘十三还有尚年幼却懂事的球球。所以,在一切还来得及的时候,学会珍惜,不给人生留遗憾。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2云边镇上的故事很简单——云朵来又往,人们聚和离。作者用朴实的语句温柔地书写了爱与成长,一字一句直戳人心中的柔软。
全文我第一次哭是看到程霜头贴在刘十三背上说:“你不舍得打我,你喜欢我。不过你再喜欢也没有用的,因为我要死了。”,病魔未经人允许便给爱上了死刑,刘十三停车,我和他一起号啕不止。
没想到在这之后我又不争气地哭了许许多多次:牡丹在车窗上哈气,用手指写下“别哭”;刘十三站在考场中间一边哭号一边大喊:“我很好,我会好得不得了!我会重新做人!绝对不会再失败了!”;毛志杰抽抽搭搭地说:“这样不对,什么都不带,我没有给她准备嫁妆,她这样到了夫家,会被公婆看不起的。”;牛大田对毁了容的秦小贞由衷赞美:“你这样子,真酷。”;山顶上刘十三嘶哑地喊:“王莺莺,你不够意思!王莺莺,你小气鬼!王莺莺,你说走就走,你不够意思!”……
最后一次是看到程霜的留言:“我爱你,你要记得我。”故事结束了,床头全是纸巾,一塌糊涂。
故事中一个个个性鲜明饱满的人物轮番上场,又相继退场:坚强却又傻乎乎的刘十三,在死神面前仍乐观笑对生活的程霜,开着拖拉机跑遍山谷的王莺莺,揣怀梦想的智哥,敢为爱情烧掉毕生心血的牛大田,苦命却心善的毛婷婷……书里的他们,不同的人生,不同的道路,却走在一起迈向远方。对了,还有那个机灵而又细心的小女孩儿球球,她的出现使王莺莺一家其乐融融。而最后的最后,外婆走了,程霜走了,球球被福利院收养,天大地大,从此只剩刘十三一个人面对这苦涩的世界,只剩下少女的画、老人的录音笔、小女孩的粉红色的书包和他刻在院儿里的木门上的“王莺莺小气鬼”在岁月中静好。
人们总说“分离是为了更好的相遇”,这只是一种无可奈何的安慰罢,因为极有可能在分离掷地成定局的那一刻,相遇便破碎了,而大家都心知肚明。我们慢慢长大,慢慢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所以每当分离之时,我们总“告诫”对方“要记得我”,那是因为“我爱你”,因为爱,所以不舍,因为知道结局,所以分离时认真告白。
走出“云边镇”的那一刻,泪眼朦胧,思绪飘回我的那个小镇。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很多事情已经很多年:
“明天中饭你自己去外面买点吃吃,妈妈要带你外婆去杭州看一下脚。去街对面那家面馆吃面也好的……”妈妈盛好饭坐下来说道。
“外婆的脚怎么了?”我一脸疑惑。
“还不是为了给你弄只野兔。”爸爸抬头瞥了我一眼。
“野兔?”“之前爷爷给你抓的那只不是送到外婆家去养了么,外婆上次住在你舅舅那没回家去,晚上的雨么又来了个大,那兔子冻死了。外婆怕你难过,又去山上寻了一只。兔子哪那么好抓……”“兔子咬了外婆的脚?”“兔子抓到了,外婆把脚给崴了!”
我一点都不喜欢吃外卖,但外婆为我抓兔子而崴了脚更让我愧疚,因为之前那只野兔我本就不大欢喜,放到外婆家养也是因为兔子的粑粑臭气熏天。此番更觉得兔子让人反感,哼!而外婆在我心里的形象可更加“伟岸”了,她之前便有“神力”总能轻松赶跑紧追我不舍的大黄狗,能扛起一大袋我甚至连一个都搬得很吃力的西瓜,能做出美味无比的鸡蛋汤粉丝……而现在又有了逮兔子这个“技能BUFF”!
云边镇上的王莺莺做得一手好饭菜,也打得一手好麻将,她从没有被生活的重担压的沉默隐忍,反倒时不时的`打击、戏弄刘十三,用欢乐取代压力,用这样没心没肺的外表给刘十三一个正常的、轻松的生活环境。大概每个人都有一个这样的长辈吧,不计一切地付出,还付出得悄无声息。我的外婆,桃花岭上的洪元香,不会打麻将,充其量会点斗地主,但她做得一手好菜;她虽然不是没心没肺幽默的人,但她一定是我所拥有的那个不计一切付出的长辈。
对了,我告诉你,我外婆也有个小卖部,全村只此一家,大概三十平方米。我爸前几天吃冰棍的时候还说起那件事:每到暑假,爸爸带我到外婆家去就会顺带代外婆把小店里卖的棒冰给批去。我那时 ……此处隐藏8559个字……程霜就是那个对的人,那个不嫌弃他又懒又笨而且一无所有的女孩,在他人生低谷的时候,程霜总会出现给他以慰藉,牡丹抛弃刘十三,她陪着他失恋,外婆王莺莺离开人世,她陪着他伤心。
程霜说: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再让我们来看看王莺莺与刘十三的.亲情如果这样能让王莺莺开心的话,以后每年中秋,他还是回来好了。外婆走了,走在了又一个中秋的晚上,那碗桂花酒还飘着一丝香气。
在岁月面前,所有的永恒都失去了意义。最开始,我对王莺莺从小镇开着拖拉机,突然大老远地跑到刘十三住在城里的公寓觉得很奇怪,从来没有去城里找过外孙的刘十三为何突然来访(外婆深夜开着拖拉机问了很多人才找到了十三)
在外面求职的刘十三向来报喜不报忧,王莺莺肯定不知道他深陷失恋加失业的绝望之中,而特意来解救他,给他亲人的关怀,那么外婆究竟为何而来?
一直追寻梦想的刘十三,常常忽略家乡等待他回家过节的外婆王莺莺,高考后回家过得第一个中秋节,外婆几乎拿出了全部家当,火腿,腊肉,羊腿……他看到了王莺莺脸上幸福的笑容,就知道他中秋不在的这些年,外婆有多孤单,他决定以后每一个中秋都回来和外婆一起。熟不知这已经是最后一个中秋了……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13周末和外甥女一起去书城,她买了一本《云边有个小卖部》,当时不了解这是一本小说,听她说才知道,好久没有看小说了,所以就拿过来看了看。没想到这本书写的还挺感人的,一气呵成的看完。
里面的故事很简单,也很普通,但是很感人。男主人公叫刘十三是个孤儿,从小由外婆带大,外婆是一个心直口快,很要强的人,在小镇上开着一个小卖部,男主人公从小就没有见过爸爸妈妈。很小的时候就立志要好好的读书,要考入北大清华,在周围环境都不太好的情况下,他还按自己的计划看书学习,从来不间断。
他与女主人公程霜第一次见面是在小学的时候,程霜天生就有一种病,这个病时刻有生命危险,当时背着家人来到这个小镇找他的小姨,她的小姨正好是刘十三的老师,所以他们两个就成了同学。
程霜知道自己随时都会死去,所以每一天都很认真的过,过完暑假程霜就离开了,刘十三还是照常学习和读书,尽管他很努力,但还是没有考上他理想中的大学,最后读了一个普通的大学。
在大学里他喜欢上了一个女生,为了这个女生他可以做任何事情,但是女生最后还是离开了他,在他和这个女生分开的时候,程霜又出现了,陪着他一起去女生所在的地方,想和女生说清楚,没想到发现这个女生早在和他谈朋友期间就和另一个人在一起了。
刘十三很失望的离开,程霜一直陪着他,在刘十三稍微好一点时,程霜又离开了。后面刘十三从学校毕业,尽管很努力还是做不好一份工作,最后不得不去卖保险。
没想到在保险公司遇到大学期间谈的女朋友的男朋友,而且那个男的还是他的上司,得知他们两个马上要结婚了,刘十三自然很伤心,那个上司要求他在一个月之内必须卖掉一份保险,否则就离开保险公司。
刘十三很卖力的.工作,依然一份也卖不出去,这时他的外婆在小镇检查时发现自己生了一种病不久将要死了。于是,不顾一切的来到刘十三所在的城市将刘十三带回小镇。
没想到刘十三回到小镇,发现程霜也在小镇,程霜帮着刘十三卖保险,帮他做了很多事情,最后刘十三在小镇的保险做的很不错,卖掉了很多,他的外婆在这期间也因为生病离开了,程霜一直陪着他。
这时程霜病情已经很严重,不得不离开去做手术,离开时和刘十三说,如果下次他们再见面,就结婚。这是他们第三次分开。没想到这也是他们的永久分开,程霜回去做手术,终究还是死去了。很遗憾的一个结局。
这是我今年读的最感人的一部小说。特别是一些细节的描述,我觉得作者处理的很好。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14“一定要爱着点什么,恰似草木对光阴的钟情。”——题记
外婆说:“什么叫故乡,祖祖辈辈埋葬在这里,所以叫故乡。”山里藏着一个小镇,叫云边镇。满镇开着桔梗,蒲公英飞的比石榴树还高,一直飘进山脚的稻海。在大多数人的'心中自己的故乡后来会成为一个点,如同亘古不变的孤岛。
主人公刘十三从小被父母遗弃,隐忍又卑微。外婆王莺莺开着一个小卖部,祖孙俩相依为命。长大后,外婆希望他不要离开,但他迫切想要走出去,最终在城市失败,在遭遇事业与爱情的打击后,被外婆接回家乡。后来在外婆与少年伙伴程霜的治愈下,变得开朗起来。
毛不易的一首歌《像我这样的人》中有这样一句话:“像我这样优秀的人应该灿烂过一生,怎么二十多年到头来,还在人海里浮沉。像我这样聪明的人,早就告别了单纯,怎么还是用了一段情,去换一身伤痕。”主人公刘十三就是这样的人,工作失败,生活也失败,这世界会告诉你,成功不是你希望的那样,而是充满狂风暴雨。也许,这就是命运吧。
云边的故事,让我们很多人都看到了生活的真相:“为别人活着,也要为自己活着。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我们每个人就像主人公一样,平凡而又普通,在人海里浮沉。未来还有很长,生活未完待续,人生路上时有坎坷,但是请你别放弃!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15宁静的下午,阳台的一束光照耀着我,我再一次拿起了这本书《云边有个小卖部》。
《云边有个小卖部》是张嘉佳写的一本长篇小说,厚厚的一摞书,承载了一个刘十三的少年和外婆王莺莺住在云边小镇吵吵闹闹的生活。刘十三为了离开小镇努力读书,可外面的世界并不尽人如意,情场挫折,职场碰壁,被外婆用拖拉机接回小镇,让他知道,有个叫家的`地方会一直护着她,给他一束光。
当我看到王莺莺得了肿瘤时日无多时,刘十三问外婆:“外婆,你会不会永远陪着我?”外婆说道:“外婆在的,一直在。”我的眼泪瞬间溢出了眼眶。当我看到曾经那个耀武扬威的王莺莺哭了,我也瞬间哭了,故事由悲伤和温暖掺杂在一起告诉我们,那些值得的人始终活在心里。
而我也算亲身经历过这种事,我从出生就没有外婆,甚至不知道她长什么样,我常常会问妈妈:“妈妈,外婆长什么样啊,好看吗?”妈妈常常会笑笑说:“外婆长得可好看了,还很善良。”虽然我还是从未明确知道过外婆长什么样,但总之,我觉得她一定很好看。我也曾听说,外婆是因为癌症走的,她走的那天,妈妈还在上学,最遗憾的是,妈妈连外婆的最后一面都未见过。我自己也会想象到,外婆走的那天,妈妈是有多遗憾啊!可是书中有这样一句话:为别人活着,也要为自己活着,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而我们也慢慢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
山风微微,像月光下晃动的姑娘,停留在岁月背后的是斑驳,是白色的鬓角。而妈妈并不需要遗憾,因为外婆的离去,也是想告诉妈妈,要好好地活着,外婆永远在我和妈妈心中。
看完这本书,想起岁月赠予妈妈的是沧桑,是老年斑,我知道,我也该懂懂事了。
看了《云边有个小卖部》这本书,心中五味杂陈。人们聚和离,云朵来又往,时光飞逝,悄悄话也变成张纸。读完这本书,我知道,在这个世界,没有人会永远陪你,但一定会有人陪你,而在大多数人心中,自己的故乡、亲人会成为一个永恒不变的港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