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狼王梦》读后感1000字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狼王梦》读后感1000字,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狼王梦》读后感1000字1那日读完了《狼王梦》,那种人人皆有的感动,也在我心中产生。
文中的主人公紫岚为完成丈夫的遗愿,违背了狼族千百年的行为习惯,硬是要不惜代价的把自己的亲生骨肉训练成“超狼”,可天不随狼愿,它所幸存的四只小公狼相继死去,最后她只得把希望全部寄托在自己的狼孙身上,在她生命的尾声,她为了让自己的狼孙不再受威胁,成为尕玛尔草原的狼王,与天空中唯一的恐怖——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面对一次又一次的挫折、失败,没有丝毫的退缩,前进的步伐反而更加坚定,在这巨大力量的背后所支撑的仅仅是他对丈夫黑桑的一个承诺。
不论是人,还是动物,感情都是如金子般硬的,不论是凶残的虎豹,还是贪婪的狼熊,在亲情面前总会低头。紫岚,或许她在千万狼群中如沧海一粟,但是她用她的行动、她的思想,诠释了一位慈母的形象。
母狼紫岚用一种独特的母爱,尽管有一些偏见,但作为一只心灵被权力极度扭曲的狼,作为一只承担着丈夫生前遗愿的狼,她必须这么做,她也只能这么做。
不管是狼,还是人,都是在谱写母爱的篇章。
【篇十二:读狼王梦有感】可能是对动物的喜爱吧,我对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情有独钟。《再被狐狸骗一次》、《最后一头战象》等都是我非常喜欢的。而其中给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狼王梦》。
《狼王梦》描写的是一匹叫紫岚的母狼为了把自己的子孙培养成狼群的首领——狼王所作的努力,并最终为了实现这个梦想献出了自己的生命。首先,她把希望寄托在了大儿子黑仔身上,从小喂奶是第一个,食物吃最好的,时时处处树立它的权威,让它形成唯我独尊的感觉。可一不小心在山洞口被饥饿的金雕给叼走了。然后她只能把希望放在老二、老三身上,可由于从小就得不到充足的食物和精神上的鼓励,所以在它们身体和精神上都无法跟老大黑仔相提并论,最终也未能实现狼王的梦想。在失去了三个儿子以后,她把最后的希望放在了狼孙们的身上,为了让它们能平安、健康成长,她与金雕进行了殊死搏斗,最后同归于尽。她为了这个家族中的一员能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献出了生命。
多么伟大的母爱啊!紫岚为了实现培养狼王的梦想花费了很多心血,并针对每个孩子制订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方法,直至最后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我们的父母哪个不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赢在起跑线上,所以千方百计为我们提供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还花更多的钱为我们报奥数班、口语班、琴棋书画之类的培训班等,极大地培养了我们的兴趣爱好,丰富了我们的人生经历,为我们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更应该努力学习,将来成为有用的人才,报答伟大的长辈之爱。
《狼王梦》读后感1000字2《狼王梦》讲述的是一对情狼,公狼叫黑桑,母狼叫紫岚。黑桑的梦想就是当上狼王,于是同紫岚想了一个主意: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紫岚假装很害怕,往狼王洛戛身上靠,而洛戛一定会处于一种公狼的虚荣心,敞开怀抱来安抚她;就在洛戛注意力完全分散的时刻,黑桑借着风雨声和雷声,绕到洛戛的背后,一口咬断洛戛的后腿。
这是一个天衣无缝的办法,但就在要施行计划的时候,突然,黑桑在名叫鬼谷的洼池里被野猪的獠牙刺穿了头颅……黑桑就这样死于非命。而梦想,就这样寄托在了它与紫岚的孩子身上。
紫岚分娩时,不是在自己的洞穴,而是被一只草狗逼在另一个地方。她分娩下来五匹小狼,四只是公狼,一匹是母狼。当时正下着暴风雨,紫岚不得不叼着小狼赶回洞穴,但一次只能叼一匹小狼。于是,紫岚就一次又一次的跑,结果落下了一匹小狼。那匹小狼被叼会洞时,他的心停止了跳动。其他小狼又急着吃奶,紫岚只能忍痛割爱地吃掉这匹来小狼给其他小狼挤奶……
第一匹叫黑仔,然后是蓝魂儿、双毛、媚媚。黑仔长的极像黑桑,所以紫岚非常溺爱黑仔,如果有小狼敢和黑仔争斗,就会有极其惨痛的教训。由于幼儿时营养充足,所以黑仔比同龄人高半头。可他因为贪玩而被金雕叼走了。然后是重点培养蓝魂儿,蓝魂儿很厉害,本是可以当上狼王的,可是,蓝魂儿的生命死于猎人的捕兽夹中。最后是双毛,以压迫来使它变回本性,与狼王洛戛斗争的最后一秒,洛戛恢复了镇定,轻蔑的哼了一声,把双毛的阴影勾了出来,惨败在了洛戛的手中。于是,双毛也死了……
现在,一切的希望都寄托在狼孙身上了,媚媚与卡鲁鲁配偶了,就在媚媚分娩时,紫岚发现天空中有一只老金雕,于是就把它引了过来,以免它伤害到媚媚和她的孩子,它们两个斗了一天一夜。终于,老金雕抓住了紫岚,它们到了乱石滩上空时,紫岚把脚搭在了老金雕的背上,老金雕啄瞎了紫岚的眼睛,看不见的紫岚随便咬了一口,要掉了金雕的翅膀,他们一起掉入了卵石滩,紫岚的骨头撞碎了,发出了清脆的响声,与此同时,山谷里传出媚媚痛苦又幸福的叫声……
紫岚为了完成黑桑的遗愿不择手段,什么样的想法都想得出来,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身体被折磨的苍老黄,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完成黑桑的遗愿。紫岚的理想就是让后代当上狼王!它因为有理想和目标,所以才过的如此充实、美好……尽管被折磨的苍老黄瘦,不过紫岚的一举一动到提醒并启发了我:每个人活着就是为了梦想去拼搏,去奋斗,达到目标之后,又有一个新的念头,再去达到目标……总而言之,人是为了目标、理想和家庭活着,没有远大的目标、宏伟的理想和美好的家庭的话,那么你的生命就是空虚的、凄凉的、悲惨的……
《狼王梦》读后感1000字3每个人都非常爱自己的孩子,特别是母亲。分娩是母亲最感到痛苦的时候,同时也是最开心的时候。那一刻刻骨铭心的痛,伴随一声婴儿的哭啼声,长久的憧憬于此刻实现,孩子的来临,是母亲最幸福的时刻。
我今年九岁,每每妈妈与别人聊起生我的那一刻,她都是很激动,仿佛就是发生在昨天的事一样。似懂非懂的我也看出来妈妈嘴里虽说苦、虽说痛,但依然是满脸幸福,那时我真不明白那是为什么。直到读了《狼王梦》才明白,那是母爱的力量。紫岚怀着小狼,饥寒交迫的紫岚为保住肚子里的幼狼,只能冒险到鹿场偷鹿吃,可惜被狼狗追尾了。在一般情况下,狗是打不过狼的,可此时的紫岚怀着小狼,一切都显得艰难了。看来,只能将计就计,她只好装着很自信很威风的样子。那只狼狗见状,只好躲远了。紫岚乘机偷偷躲在比较隐蔽的树丛中生下小狼,狼狗终于发现了一切。在千钧一发的时候,刚生完小狼的紫岚为保护小狼的安全,马上与狼狗展开厮杀,最后狼狗落荒而逃。
读完这本书,我改变了对狼的厌恶感,是那份狼情感动了我吧!它们虽然凶残,喜欢恶斗,但那是生存的规律,它们无所选择。是什么力量让紫岚如此 ……此处隐藏10198个字……她怀孕了,而且也快要分娩了。
可是这段时间,紫岚的运气差得很,没捕到什么猎物,一直没抓到岩羊、马鹿这类美味可口的动物,有时候辛苦一整天也只能捕到些小分量的东西,有时候只能捉老鼠充饥。
是的,狼不是猫,所以很不欣赏老鼠那股怪味。
紫岚的丈夫黑桑已经死去一段时间了,要是现在还有黑桑在身边,那样哪还用这么多天吃不饱?黑桑的死,是因为争抢王位,现在的狼王是洛戛,虽然是狼王,但头脑简单,而黑桑体格魁梧、肌肉发达,头脑聪慧,是更适合当狼王的。
黑桑为了当上狼王,便和紫岚计划商定,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紫岚装作被霹雳震得心惊胆战,往洛戛身上靠拢,洛戛一定会出于一种公狼的虚荣心,敞开怀抱来安抚她;就在洛戛注意力被分散时,黑桑借着风声和雷声的掩护,在洛戛的右腿上冷不防咬一口,结果黑桑在鬼谷的洼地被野猪的獠牙刺破脑颅,唉,一代狼杰,死于非命!
为了有些东西充饥,紫岚准备去鹿场偷一只小鹿。偷的过程中,结果被大白狗给盯上了,大白狗紧追着紫岚。
紫岚再也没有力气了,于是放下小鹿,在一个地方静静地坐着,啊,紫岚就要分娩了!紫岚为了不让大白狗怀疑,所以使出一系列的“招式”:打滚,摆出很多准备战斗的姿势。
紫岚实在没有力气了,可是大白狗离自己很近,如果稍微一个动作,说不定自己性命难保,连肚子里的狼宝宝也插翅难逃呢!可是任凭紫岚怎样故技重演,大白狗也再不信了,于是扑向紫岚,在紫岚的身上撕咬下了一块狼皮,随后,滚烫的狼血流了出来。
很快,五只狼崽终于都出来了。紫岚于是不再是那个默默挨咬的“倒霉蛋”了,紫岚扑向大白狗,大白狗深知自己处于劣势,于是夹着尾巴逃走了。
突然下起了暴雨,在这种地方很容易产生洪水暴发,现在应该把狼宝宝们带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才行,但紫岚一次只能叼一只狼崽。叼了四只狼崽后,紫岚已经累得头晕眼花了,第五只狼崽也在这场暴雨中死了,紫岚就只剩下四只狼崽了。
这四只狼崽三公一母,长子长着一身黑黑的毛,起名叫黑仔;次子脊背上的毛色有点偏蓝,起名叫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上半身为黑色,腹部和四肢是褐黄色,起名叫双毛;唯一的母狼崽长着一身和她活脱活像的紫毛,起名叫媚媚。
经过一番经历后,黑仔、蓝魂儿、双毛都死了,只剩下了媚媚。媚媚也可以生狼崽,来寄托紫岚盼望她的狼种成为狼王。有一天,媚媚分娩了,天上的金雕又在打媚媚肚子里的狼崽的主意,可是为了媚媚的安全,紫岚和金雕同归于尽。
天下的母亲都爱着孩子,虽然母狼紫岚的教育残酷,可却有一片苦心。天下的母亲多么伟大啊!
《狼王梦》读后感1000字14今天,我读完了《狼王梦》这本书,我被主人公紫岚精心培育自己的孩子想让他们成为狼王的强烈欲望所吸引,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母狼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在黑桑死后,辛苦的生下他们的孩子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并精心培育,想让他们打败现任狼王洛戛成为下一代狼王,虽然一次次失败,但她并不气馁,把希望又寄托在第三代媚媚孩子的身上,并为了保护自己的外孙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紫岚是我佩服的,她对孩子们付出的伟大无私的母爱,她对理想的执着不放弃都令我感动。但我印象最深的却是蓝魂儿智引狗熊出洞那一节了。
冬天,狼群已经整整五天没有吃到东西了,实在饿极了,只有去猎杀冬眠中的狗熊。狗熊性情凶蛮,力大无比,猎杀狗熊是非常危险的事情。他们只有在洞口设计好引熊出洞,一起夹击才有可能制胜。他们在洞口又吼又叫并不断地往洞里扔冰渣冰块试图把睡梦中的狗熊惊醒,但都无济于事。只好采取最危险的举动,钻进树洞把酣睡中的狗熊咬醒了。但树洞有两匹半狼那么深,洞口朝天,洞形笔陡,易进难出,以前也有进洞探险的狼但都非死即残。大家都在犹豫着胆怯着,突然蓝魂儿从狼群里窜了出来,发出一声低吼,将狼头往肩胛里猛地一缩,倏地钻进树洞去了。过了一会儿,寂静的雪野里爆响起一阵沉闷的熊吼,同时一个熟悉的身影像箭一样从树洞里射出来,轻巧地落在雪地上。紫岚忙奔过去从头到脚仔仔细细检查了一遍,蓝魂儿一点伤痕也没有。围观的狼群爆发出一阵欢呼,蓝魂儿用胆识咬醒了狗熊,用智慧保护了自己,他创造了奇迹!笨头笨脑的狗熊出洞了,满脸是血,引熊出洞成功了。狼群用车轮战术战胜了蠢笨的狗熊,填饱了肚子,蓝魂儿还分享到了半只珍贵的熊心,并赢得了众狼的赏识,为以后争夺狼王宝座铺垫了坚实的基础。
是呀,当我们面对强大的对手时千万不要盲目攻击,一定要沉着冷静,认真分析各自的优缺点,扬长避短,多多动脑,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对方。
《狼王梦》读后感1000字15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犹如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莎士比亚曾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苏轼说过:“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万卷始通神。””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一位位名人给我们留下了警句,是啊,读书让我的学习和课余生活变得多姿多彩;爱读书才能使自己知识丰富,视野开阔;是书让知识堆满了我的脑袋。
我天生活泼好动,不喜欢看书。但一次偶然的机会,改变了我不爱看书的坏毛病。
记得三年级暑假,妈妈带我去了新华书店,刚进书店大门,一股清凉的感觉扑面而来,书店里安静极了,四周飘荡着似有似无的轻音乐。看书的人特别多:站着的、蹲着的、坐着的,到处都是。看着他们专心致志的看书,我不由得屏住呼吸轻手轻脚的走到书架旁,我看了四周一圈,随便从书柜上找到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狼王梦》,随手翻了两页,我便聚精会神、一心一意、争分夺秒、如痴如醉的读起来,在我的印象中,狼是一种很凶残的动物。但是当我读完《狼王梦》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狼也有伟大的母爱。
《狼王梦》中有一段写到,母狼紫岚为了将儿子双毛培养成狼王,开始对双毛进行训练,让他吃不饱,睡不好,还故意在他口渴的时候把水弄脏,不让他喝水,以激发出他的狼性。紫岚成功了,不过她也成了一条跛腿狼。读到这里,我又感动又难过,感动的是紫岚为了让双毛成为狼王,用尽了千方百计;难过的是双毛以为妈妈真的不爱自己,从此和妈妈成为了死对头。
看完这本书我想到了我的妈妈,平时她会为我做很多事情,吃喝拉撒睡,无微不至照顾我,但是在我犯错误的时候,她会严厉地教训我,屡教不改的时候,她甚至会用力打我,我也和双毛一样,感觉妈妈打我时不爱我,甚至在心里恨妈妈,但是我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无论她用哪种方式,她都是爱我的,那是恨铁不成钢,那是望子成龙的心,每个妈妈应该都是如此,就像紫岚一样,无论用什么方式对待小狼,她都是爱她的孩子的。从此我对妈妈的态度改变了许多,深深理解了妈妈对我教育的苦心。
自此以后,我让妈妈给我买下了沈石溪写的一些列动物小说,我深深的被作者描写的动物的内心世界和优美的语言所吸引,了解了许多关于动物的一些知识。慢慢的读书成了我学习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拿起一本喜爱的书籍,就好像随手推开一扇窗户,欣赏窗外美丽的风景,从中得到了莫大的快乐,更使我的知识面也宽广了不少。
书——人间的“百味瓶”,这百味瓶我才刚刚打开,所有的滋味还有待我去慢慢地品尝,细细地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