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门】学生调查报告汇总七篇
在现实生活中,需要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篇幅较长。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生调查报告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生调查报告 篇1秉承学院团委“实践真知,提升自我,服务社会,共建和谐”的宗旨,今年我选择了社会调研活动作为我的实践内容。众所周知,法律是我们维护正当权益的武器,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拥有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是运用法律的前提。大学生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的21世纪高级人才,其法律意识是否健全呢?于是我对汕头大学留校过年的50名外地大学(非本科法学专业)进行了调查。
一、 研究方法,问卷调查
调查时间为XX年年2月10日,在我的高中同学的帮助下,对汕大未返乡过年的50名非法学本科专业的外地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方式是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二、 调查结果
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调查情况如下:
1、85.13%的大学生认为法律与他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但还有少数14.87%认为无关;
2、54.87%的大学生秉信法律能为他们解决现实中的问题纠纷,维护切身的利益,8.21%却认为不能,还有36.92%认为目前不能,但相信以后会逐渐完善;
3、23.59%的大学生对法律所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了解不是很清楚,73.33%大学生了解一般,只有3.08%了解很透彻;
4、通过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渠道获得法律知识的学生比例居多,占76.41%,12.82%是自己通过看有关法律方面的书籍了解,通过国家普通法宣传这一途径的占最少数,为10.77%;
5、问如果你在网上买到一件伪劣的电子产品,70.77%的人采取要求退货的措施,13.85%大学生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好自认倒霉,15.38%表示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问:某人经过一栋楼,刚好被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中,大脑受了伤,导致下半身瘫痪。他的家人去了那栋楼挨家挨户地问是谁家掉下来的花盆,但大家都不承认。那他该怎么办?
其中1.54%认为找不到肇事者,只能自认倒霉,88.72%赞成报警,让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此事的方案,9.74%的大学生主张把整栋楼的居民全告到法院;
7、12.31%学生认同“违法行为一定是犯罪行为,犯罪行为一定是违法行为”的说法,其余87.69%则反对;
8、只有少数14.36%大学生有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经历;
9、83.08%大学生认为在不被告知的情况下,自己的照片被他人用于商业宣传属侵权行为,8.21%大学生持相反观点,另有8.72%表示不清楚侵权与否;
10、如果被侵权,5.13%大学生认为“无所谓,反正对自己也没多大的影响”,26.15%表示要私下和平解决,甚至有1.03%坚持私了不行,要用武力解决,67.69%大学生则希望通过老师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11、对于大学生闯红灯或骑自行车载人的行为,15.38%以为不必大惊小怪,10.77%认为要严格禁止,甚至8.72%的大学生主张应加以处罚,65.13%认为应加强宣传教育;
12、50.26%大学生认为法律的执行在新闻、报刊、电视、广播等舆论的监督下最有效,18.97%认为在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机关的监督下行之有效,23.08%认为群众监督更有力,4.62%认为这取决于执行机关的自我监督,最后有3.08%表示说不清;
13、79.49%大学生同意“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说法,14.36%则不认同,6.15%觉得得看钱数目大小,如数额较大则同意,数额小就无所谓;
14、80%大学生认为任意毁坏公共垃圾桶的行为属违法行为,13.33%则认为不违法,还有6.67%表示不清楚此种行为是否违法;
15、2.05%大学生表示从来不会关注日常生活中社会发生的法律案件及从中汲取法律知识并尝试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这一案件,90.77%承认很少有这种自觉性,只有7.18%大学生经常关注这种法律案件且有汲取法律知识的热情。
备注:本次调查问卷共200份,有效填写人次为195。
三、原因分析
(一)、学生方面的因素。
(1)重视程度不够,缺乏主动性。根据调查了解到,仍有14.87%大学生认为法律知识与他们的生活无关。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大学生普遍认为专业知识才是他们应该努力与花放精力的方向,不是法律专业的学生把时间浪费在学法律知识上并不能获得什么实质性利益,是极愚蠢的行为。据我切实了解,多数大学生认为法律枯燥乏味,法律课上基本卧倒一大片,更谈不上会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学校开设的相关课程,也只求考试过关,大多数学生重学分轻实效,也是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之一;
(2)传统的妥协性与劣根性。调查表明,占很大比例的大学生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坚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妥协观点,得过且过,不采取任何法律措施;(这将助长了违法分子的气焰)
(3)缺乏实践性。关注日常生活中社会发生的法律案件及从中汲取法律知识并尝试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这一案件的学生仅占调差人数的7.18%,微乎其微。且只有少数14.36%大学生有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经历。大学生极少参加法律实践,是对现实法制缺乏感性认识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教师、学校方面的因素
(1)重视程度不够。除了法律专业的以外,其他院系的有关法律的课程,老师都不会严格要求学生,对于学生在课堂看其他与课程无关的读物或睡觉或听音乐等一切做与法律无关的事的现象,也司空见惯,这似乎也是近年各高校的“教学传统”了,这师生“默契”潜滋暗长,发展得顺乎自然。由此,学生得到的法律知识更加贫乏了;
(2)课堂气氛沉闷。法律知识相对于其他学科,确实比较枯燥,老师授课方式又缺乏生动性,导致课堂气氛呆板,学生昏昏欲睡,鲜有积极性;
(3)学校宣传力度不够,学生不能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以及其与生活的密切性。
四、调查总结及应对措施
调查显示大学生的维权及守法自觉性不高。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和灵活多样的方法。为此,我建议学校可有针对性地从三方面入手。
(一)进行普法教育
1、教学内容的选择:
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与需要,有针对性地突出重点,应讲授与学生有一定联系的法律,容易提高学生兴趣,增强普法效果,从而也使学生通过普法教育获得值得 ……此处隐藏10335个字……对象:高中部全体学生
调查样本:139名中学生
调查人:伍思醒 叶进兴 傅家勇 魏文浩
一、调查主题
再穷不能穷教育,再富不能富孩子,这是很多专家提出的观点,也是众多教育者和家长的心声。但是在“再富不能富孩子”方面,现实生活中我们发现事实往往相反,变成了再苦不能苦孩子。这个现象引起了众多教育者和家长、学生的疑问:中学生应不应该有零花钱?应该有多少零花钱?他们应该怎样支配手中的零花钱?针对这种现象,我们将中学生零花钱作为我们的调查主题。
二.调查目标
让学生通过活动了解现在中学生的零花钱的来源以及使用情况,养成正确的零花钱获取途径和支配观念;同时培养学生的奉献社会意识。通过调查希望会
端正家长对孩子零花钱问题的正确认识,提高对孩子零花钱的管理意识。
三、调查报告
通过4天的调查,共调查了139名年龄在16-18岁之间的学生。
在139名学生中,其中有64名(占总数46%)学生的周零用钱在20-30元左右,还有37名(占总数27%)学生的周零用钱皆在50元以上。通过分析我们得知零花钱越多的学生往往都会把钱或多或少地花在买零食和去娱乐场所上面,而在业余时间他们大多数都选择出去玩或者是其他。而零用钱在30元左右的学生较少有买零食的现象发生,他们说:“如果把太多的钱花在买零食上了,那么如果有什么要用钱的时候就麻烦了。”在我们调查问卷中只有22名(占总数16%)同学把零用钱花在买书或杂志上,而这22名同学中,只有不到5名同学是周零花钱在50元以上的,而其余同学中有三名同学是把零花钱用在买体育杂志上而不是学习参考书。
通过调查发现,中学生零用钱的主要来源是父母以及其他长辈(共有107名同学,占总数的81%),而且87%的家长对子女零用钱的使用很少过问甚至从不过问.50%以上的同学对街上的零钱会视而不见,只有约14%的同学会顺手捡起,值得反思.相对而言,零用钱多且爱娱乐享受的学生约22名,虽只占总数16%,但绝对是不容忽视的.
经过这次调查,我认为家长们应该重视子女的零用钱使用情况,对大量的零用钱支出更要适当跟踪,建议每周给孩子30-50元之间的零花钱,不宜过多,否则孩子就会有种“钱多花不完”的心理,自然而然的会去把多数心思放在娱乐和零食方面,他们在学习上,不专心听讲、不按时完成作业的现象相对会增多,学习成绩也会有所下滑。对于那些经常娱乐享受的同学,家长应该控制他们的可支配零用钱,对学生们的娱乐行为进行控制和约束,并减少零用钱或者在外出时间上进行规定,避免那些学生因享受过的多娱乐而放松学习的现象。 因此,针对中学生中存在的不合理消费,提出如下建议:
1.合理规划自身消费构成,增强理财意识。
要强调“合理和适度”消费,提倡“量入为出”有计划的消费。注意发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自觉抵制不良消费风气影响。
2.注意克服攀比心理,不要盲目追求高消费。
中学生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所以在消费的过程中要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应树立适应正确的、科学的价值观,给自己理性的定位。
3.注重精神消费,养成健康习惯。
对于尚未有固定经济来源的中学生而言,精神消费不但能弥补物质生活上的不足,所以,建议中学生应广泛阅读有益书籍,把娱乐和知识摄取结合进行,以陶冶性情,获取知识。另外,要注意强调绿色消费,反对不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消费行为。
4.学校应形成更好的消费氛围。
我们在此呼吁学校方面应注重对中学生消费方面的引导和教育,同时可以把勤俭节约这项中国的传统美德加以发扬,能够在校规、校训上加以体现。这样的措施更能使广大中学生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进而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
在我们的调查过程中也存在着不足之处,在对调查问卷上我们应该对“其他”这一项进行更多的分析,应该通过学生对“其他”这一项的填写进行比较和整理。
在此,希望那些享乐主义的同学们尽量多把心思放在学习上,毕竟我们现在已经是高中生了,我们的主要任务应该是学习。
四、调查反思
中学生的零用钱现象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如何引导学生正确使用手中的零用钱,如何将零用钱用在该用的地方,如何将自己的零用钱用于理性消费上,是我们本次活动的重点,这个活动也得到了广大学生的大力支持,他们认为这个活动很实际,也很有现实意义,通过活动大家也认为这个活动对于学生的教育是很有帮助的,收到良好效果。
学生调查报告 篇7一、调查背景
随着经济的发展,竞争的激烈,就业形式日趋严峻,为了在毕业后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很多在校大学生选择了从事兼职工作,一方面缓解了家庭的经济压力,更重要的是在一定程度上接触了社会,获取了一些工作经验,提高了自己的综合实力。大学生兼职已是大学校园里的一种普遍现象,其存在很久,已经成为大学生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一种不可忽视的现象。如何更好的做好兼职工作,为以后的生活打好基础,日益成为我们大学生关注的问题。因此,我们试图了解高校大学生的兼职状况,以期掌握大学生兼职的一些特征。
二、调查目的
1、了解兼职对大学生今后的生活带来的影响。
2、了解大学生的兼职状况。
3、了解大学生对于兼职的看法及要求。
4、了解大学生兼职工作的类型。
三、调查对象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大一、大二、大三学生
四、调查内容
1、分析大学生兼职的原因以及现今大学生是通过何种渠道获得兼职。
2、了解大学生兼职工作的类型及兼职对大学在以后生活发展中的影响。
3、了解大学生对于在兼职过程遇到一些问题(例如拖欠工资,中介欺骗等)的态度及看法。
4、对于在兼职过程中是否接受培训的看法。
五、调查方式及方法
调查方式。此次调查采用抽样调查方式。以全院学生为总体,在一、二、三年级中按院系比例分层抽样,用样本调查结果推断总体。
六、人员分配情况
组长:陆颖
设计问卷者:黄丽丽,龚丽虹,胡莹芸,范聪俐
问卷分发及收集者:龚丽虹,胡莹芸,范聪俐,黄丽丽,陆颖,任忻忻问卷汇编及统计:任忻忻,陆颖
起草报告者:陆颖
七、调查项目
1、在校大学生兼职的原因、及其目的;
2、在校大学生兼职的工作种类、薪酬;
3、在校大学生兼职的时间和兼职信息的来源;
4、是否认为学校应该建立专门的兼职指导机构;
5、在校大学生对兼职的看法。
八、调查经费预算
调查问卷费用,一张1毛,复印50份,共计5元。
九、调查人员和时间安排
调查人员一组六人,负责在各年级学生课间休息时发放问卷填写,且做好回收工作。然后将问卷统一进行分析,并对结果进行讨论得出我院学生兼职的具体情况。调查时间定于本学期第十七周。